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22/2/22      浏览:

穗府〔2022〕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部署要求,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定不移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推进。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系统化推动创新试点总体部署落实落地。

  ——坚持制度创新。从制度层面提出更多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改革创新举措,推出首创性、突破性的制度性成果,形成“广州经验”,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

  ——坚持法治理念。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做到改革有序,于法有据,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科学把握改革时序和节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创新试点改革总体风险可控。

  (三)主要目标。

  2022年底前,各改革事项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相关改革政策制定出台,基本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贸易环境,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2025年底前,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成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中心,以及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策源地”和“试验田”。

  二、重点任务

  (四)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率先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适用区域,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促进商品服务自由流通,形成良性循环。

  2.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区域互认通用。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试点城市间率先互通、互认、互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为构建相互开放、相互协调的有机市场体系探索经验。

  3.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修改、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以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和标准,为内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4.率先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通行”改革,覆盖更多行业,打破“准入容易准营难、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隐性壁垒,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充分保障企业行使主体资格,实现“一网通办、一照通行”。

  5. 打造开办企业更便捷更智能城市。优化“5G智慧导办”,为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预约银行开户等事项提供数字化、可视化全程导办服务。全面推行标准化智能审批,应用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三个自主申报”,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审批,实现“网购式”智慧开办企业。

  6.释放破产制度对资源配置的最大价值。探索破产审判与破产事务相分离改革,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履职保障,加快信用修复、财产解封、财产处置、破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创新。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促进诚信企业“经济再生”,推动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发挥最大化作用。

  7. 着力解决企业“退出难”。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市场主体除名等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职权出清机制,健全企业被动退出渠道。

  (六)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坚决杜绝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

  9. 完善“用地清单制”常态化服务。强化靠前服务意识,完善“用地清单制”,形成“清单式”信息,土地供应时“一单尽列”、免费公开,对市、区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出让前已主动完成的评估普查事项,企业在后续阶段不再重复申报或者审批部门简化审批条件,推动项目审批、建设提速增效,实现“交地即开工”。

  10. 全面实施竣工“一站式”联合验收。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结果文书在线获取,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共享结果。一个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规划要求、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11. 创新应用工程质量监管“风险矩阵”。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等级、综合管理风险等级“双矩阵”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施工安全风险性,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实施风险管控。

  12. 政企协同“四办”提升用能服务。全面落实“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质量推行“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创新推出“四办”系列服务举措,推动企业用电“主动办”、用电业务“线上办”、获得用电“联席办”、电水气热网“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七)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13.打响“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改革品牌。依托广州开发区建设全国首个“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带动要素供给、产业融合等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创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产业政策、发展环境、专业园区、投资基金、资本运作”全周期服务,全面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14.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分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优化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配置方式,提高劳动力和技术要素流动效益。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促进土地要素集约高效利用,资本要素精准配置,创新人才集聚发展,打造全球资源要素配置中心。

  15.构建顺畅高效的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围绕成果权属、股权激励、税收等关键环节,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快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制度化解决科技成果权属问题,构建与研发工作和创新规律相符合的政策体系,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16.深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田。聚焦知识产权市场化高效运营转化,集聚最齐全的知识产权资源,进一步完善贯穿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链条知识产权运用服务,通过“股权融资—质押融资—证券融资—上市融资”,助力处于各发展阶段的企业以“知本”变“资本”,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之城。

  (八)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7.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口岸枢纽。强化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定位,推动港口群、空港群、陆路口岸群联成一体、智能运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物流走廊”。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口岸航运发展联盟,推进引导水陆空铁各口岸功能互补、优势叠加、错位发展。

  18.全面拓展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深化“单一窗口”框架结构,由口岸通关领域进一步向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延伸。争取逐步打通港口、机场、铁路等物流信息节点,实现“一站式”在线办理换单、押箱、提箱等手续,推动口岸通关全程无纸化、智能化。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互联互通。

  19.探索建设全球报关系统。为各国贸易商提供跨越多国海关(多边界)的国际贸易清报关、物流一体化服务。利用跨境电子证据链等技术,实现跨境贸易“通得快”“管得住”,提升多边同步通关效率及跨境物流效率,降低国际贸易进出口商的综合服务成本。

  20.加快推进建设全球溯源中心。进一步拓展全球溯源体系的产业服务功能,重塑以价值为导向的国际贸易生态链,推动建立基于共建共享的国际贸易新规则,实现“全球溯源体系”制度创新向“全球溯源中心”转变。

  21.深化南沙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改革。推动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开展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改革,实现“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率先实现铁路与港口信息互联互通,推进联运各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多式联运“一站式”服务,对水运转铁路运输货物,探索实行“车船直取”模式。

  (九)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22.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投资环境。推动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打造内地与港澳规则衔接示范基地。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融资、通关、人员出入境和工作许可等便利化举措,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23.构建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叠加“云仲裁”的规则优势和技术优势,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优质法律资源、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进一步打破国界之别、司法壁垒、时空阻隔,为跨国、跨境民商事纠纷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实现“足不出户、全程在线、一键仲裁、化解纠纷”。

  24.建立面向全球的人才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打造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健全吸引国际人才体制机制,实现精准引才高效引智。围绕国际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评价、工作居留、服务保障,着力构建各行业全方位覆盖、各环节全链条支持、各阶段全周期鼓励的服务管理体系,打造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25.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机制,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

  26.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建立分类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

  27.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竞争监管体系和执法保障体系,综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的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竞争行为监测。

  (十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28.实施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聚焦同一区域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或者同一部门涉及跨领域、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建立健全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对监管对象干扰最小化。

  29.推广“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模式。优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实行靶向抽查、差异化监管。

  30.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监管规则。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建立健全数据生成采集、整合汇聚、确权定价、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标签化管理,实行触发式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31.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支持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公开承诺,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32.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以容错纠错为导向,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保障执法力度均衡统一。

  (十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33.构筑“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长效机制。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4.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建立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援助对象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险业务。

  35.完善企业深度参与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建立营商环境监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等制度,畅通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意见建议渠道,最大程度调动企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以政策“透明度”赢得企业“满意度”。

  (十三)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36.提升企业全周期“管家+专家”帮办服务。推行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制度,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全程免费帮办服务,提升“点对点”“面对面”专属服务体验。深入开展“广州政务讲堂”政策宣讲,依托“云窗口”应用,推行远程帮办模式,开展“云坐席”线上服务,实现企业诉求“一键提”,政府部门“速反馈”,精准服务“更匹配”。

  37.创建数据金融共享应用先行区。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登记信息的统一查询,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和可获得性。依托全国首个APP端“信易贷”平台,创新“信用+科技+普惠金融”,实现信用贷款从线上到掌上跨越。

  38.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深化“多税合一”综合申报改革,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用好税收全流程数据,将税收服务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点对点”精准服务,实现从无差别纳税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办事体验。

  39.健全利企便民的数字化政务服务网络。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互认互信,涉企服务审批事项普遍推行“电子亮照亮证”“一照通办”。简化非公证继承登记程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登记税费“一次清缴”,实行跨域“随心办”。聚焦群众办事频度高的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推行“一窗通办”,促进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40.开启惠企政策“一键享”新服务。分批筛选高频“智能审批”服务事项,通过数据关联分析和预测,主动研判用户潜在个性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政策精准推送、免予申报,线上一键确认即可兑现,实现“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惠企政策从“精准推送”向“精准兑现”转变。

  三、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在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以及广州开发区紧密协同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专责小组,统筹推进创新试点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地方政府推动创新试点走深走实的工作要求,审议创新试点重要方案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凝聚社会共识,为创新试点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承担专责小组整体推进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请专责小组研究协调解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推动国家专网、系统、数据落地应用,做好数字化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法律、行政法规等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调整,做好创新试点法治保障,确保改革不触碰风险底线。广州开发区充分发挥改革尖兵作用,在积极推进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基础上,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经验。

  (十六)强化部门职责。各改革事项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纵向衔接国家和省对口部门,横向组织市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创新试点探索和配套政策制定,建立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批应用场景、一套评估体系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十七)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广州开发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聚焦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为全国营商环境改革探路先行。各区要弘扬基层首创精神,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市各有关部门要营造有利环境,支持各区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进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十八)强化宣传推介。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媒体资源,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多渠道,开展部门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多样的创新试点改革宣传。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咨委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研讨交流、政策宣讲等方式,向企业和营商人士精准推介创新试点落实政策,传导改革红利、彰显改革魄力。

  附件:1.广州市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工作举措清单

  2.依托广州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探索更多有益经验的工作举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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