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厅会同省营商环境局修改形成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5月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sft. hlj. gov.cn)下方左侧“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政编码:15009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engfulifa@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