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22/7/21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6月21日


安阳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

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加快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对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创新、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促进公平开放竞争、推进公正高效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制度供给,扎实推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出了“互联网+政务+金融+多场景便民应用”、异地联合受理审批服务、关爱企业“八大员”行动计划、市委书记市长“直播带岗”“一岗一房”“人才服务一卡通”等一系列创新服务模式和政策举措,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的关键五年,是我市在区域竞争中出色出彩、领先领跑的关键五年。我市要立足发展基础,把握形势变化,持续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攻坚克难,以“环境好”体现“制度优”,以“硬措施”托底“软实力”。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锚定目标、对标先进、锐意改革、强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各项指标显著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激发、满意度持续提升。

  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坚持高位推动、协调推进,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县两级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建设领导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把手”工程,采取“1组+1办+1中心+专班”工作模式,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设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建立31个一级指标工作推进专班。成立了高规格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市信用中心,将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市领导分包联系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制度,建立“周例会”“季通报”“特邀监督员”“企业家参与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等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机制。出台了《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和《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挂钩”奖惩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措施,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开办企业实现1个环节、1日办结。在全省率先推出电子营业执照的申办、下载及建行金融服务应用场景,开创在银行网点一站式办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的新模式,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度压减,全省率先开展证照有效期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变事后监管处罚为事前预警服务。实施“一网通办”“刷脸办电”服务和低压办电24小时接电制,实现客户办电全业务“一次都不跑”。不断降低企业招投标成本,将投标保函费率由6‰下调至4.8‰,为全省最低。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春暖行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等专项银企对接活动,推出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成立河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完善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工作体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推动“智慧就业”优化升级,在全市9个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192个城市社区推广应用“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实现“洹泉涌流”人才综合服务“一窗接件、专员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打造人才高效服务“样板间”。

  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大数据与政务服务应用融合。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多场景便民应用”的智慧政务服务模式,全系统90%以上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5216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压减至3060个工作日,压缩比例为94.1%。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率先在全省开启异地联合受理审批服务新模式,与濮阳市、鹤壁市结成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战略合作伙伴。不断推行场景化集成服务,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民生事项222项,涉及企业开办、人才引进等32项跨部门联办业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在全省首创分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受到省级部门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并联审批率和联合验收率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通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实行“专线”“专席”“专员”服务制,构建多元畅通的政企沟通渠道。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一联三帮”“千员帮千企”、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等工作推进机制,实现省市助企服务工作同频共振。

  法治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的法规体系,出台了“放管服效”改革以来全国地级市第一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政务服务立法保障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定的《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与管理规范》已成为河南省政务服务热线地方标准,填补了全省政务热线标准的空白。建立涉企案件法官联系企业、线上服务企业、涉企纠纷快速办理、涉企问题分类解决、问题清单销号督办五项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高标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推进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深化诉源治理,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不断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成立安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缩短破产案件审结时间,提高清偿率。成立安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更加健全。

  社会信用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出台了《安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安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安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安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文件,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政务诚信建设、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制定了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规范信息异议处理的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日益扩大。升级完善了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具备灵活的数据目录系统,拓展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洗校验功能,保障了数据质量,夯实了应用基础。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市、县两级154个信源单位信用信息4.3亿条,信息覆盖347个信用目录,居全省前列。“信用中国(河南安阳)”网站不断完善展示、查询、反馈等功能,在信用修复、信用承诺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通道。

  市场监管不断增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市场监管体系更加成熟,信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2020年度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和信用环境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梳理适合采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40个抽查领域、91个抽查事项,建立执法人员库约560余个,在省级监管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450余个。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重点在12个行业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签订《诚信承诺书》,部门累计出台52个信用制度,各监管部门调用联合奖惩系统接口近80万次,红黑名单提醒、奖惩案例反馈自动化有效提高了行政事务管理科学性。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累计完成1万余条失信记录修复。建立市、县两级督促整改联动机制,开展政府失信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了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信用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大力推进信易贷、信易批等信用应用落地,在信用创业、信用治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持续向金融机构推荐守信企业,并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风险。全市“信易贷”规模达到812亿元,其中通过各类“信易贷”平台累计授信94.64亿元。在“信易批”方面,市政务审批系统与市信用平台交换共享信用信息,结合信用承诺制度,已实施94项“容缺受理”服务。以内黄县为试点开展“信用+创业”创新工作,探索通过整村授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评选信用村89个、信用农户1.4万余户,累计贷款4.8亿元,破解乡村创业人员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在“信用+综合治理”方面,全面开展“信用社区(村)”创建,评选出116个诚信社区(村),培育了城乡文明新风。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优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系统整体设计,注重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信用环境位居全省第一,开办企业、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获得用水等优势指标稳居全省前五。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对照国内国际一流标准和先进水平,“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有待进一步强化深入,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程度还不够,市场监管等使用垂管系统的部门数据还不能充分归集共享;部分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面积较小,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程度不够高,还不能实现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场准入仍存在隐性壁垒,政府部门主动识别隐性壁垒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效率不高;财产线索跨部门、跨地区查询机制不健全,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还不完善,监管执法频次多,精细化程度不够;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渠道窄,线上融资服务体系不完善,融资便利度不高,纯信用的普惠金融产品少;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项资金投入不足,专利奖评选、质押融资奖补等激励政策无法实施;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有待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形式单一,对营商环境的工作经验、特色做法、社会成效等方面缺乏总结,特色亮点工作宣传推广力度不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能力不足,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后运用场景不够多,数据资源目录还不完善;失信违法成本过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亟需加强;信用体验感获得感不强,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滞后等。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世界贸易规则调整变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构建高质量信用体系,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等均有重要意义。

  从国内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关键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全国各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亮点频出,都在想方设法简政放权、千方百计出台措施、最大诚意优化服务,各地新一轮的发展竞争正在从过去比政策、比资源、比土地转向比环境、比信用、比服务,实质为比“营商环境”。河南省连续开展三年营商环境评价,各城市营商环境呈现“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激烈竞争态势。

  从全市看,我市正处于区位优势重构提升期,动能转换加速突破期,城镇化深化提质期,生态环保治理深度攻坚期,治理能力拓展提升期等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制度创新、简政放权、扩大开放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打破壁垒、连接断点、畅通循环,大幅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同时,在科技创新全面提速,数字技术全面赋能的背景下,我市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方面与国内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需要不断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服务,打破隐性数字壁垒和部门数据边界,加快各类系统平台对接,建设更智慧的政务审批全流程服务应用,创造更加有效的多层级、多部门协同数字化应用场景,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一系列新的挑战。要坚持对标一流,把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发展工程、作风工程,以担当使命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久久为功的定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对标一流、真抓实干,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软实力和竞争力的理念;坚持“体制、机制、氛围并重,建设、提升、优化并举,监管、整治、考评并用”,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推动营商环境“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强化组织协调,引导各级各部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把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作为鲜明标识,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要抓手,把为企业发展搭台减负作为关键环节,以“放管服效”改革为核心,打造“安阳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加快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全面建成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六化”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为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百条举措”,为安阳在中原出彩中奋勇争先、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一流,争创优势。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办事全流程,对标国内一流和前沿标准,对接导入先进理念、先进经验,持续提升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能力,努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新高地。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促改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突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鼓励大胆创新,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突出向改革要效率、要动力,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持续探索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新实践。

  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全面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争取在重点关键领域有所突破,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跃升。

  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和信用法规制度,依法依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法治思维,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发展。注重科技赋能,加强 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与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提升信用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管理与服务体系,打造信用监管亮点工程,保障信用监管精准高效。

  坚持统筹推进,广泛协同。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信用协同、融合、赋能作用,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系统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合力,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一批突破性强、省内领先的制度创新成果,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80%的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打响“安阳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打造政务服务领域标杆示范城市,建设省内营商环境新高地。

  到2025年,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持续完善,信用平台基础不断夯实,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和智慧应用能力快速提升,全面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打造信用监管高地和信用应用高地,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高标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二、具体目标

  政务服务效能走在全省前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和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成为常态,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场景应用领域全国领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多样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衡、丰富便利。到2025年,形成一批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领域的创新改革成果,建成河南省营商环境政务环境领域示范标杆城市。

  投资贸易便利走在全省前列。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非禁即入”全面落实。阻碍市场发挥作用的各种壁垒全面破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体系基础性制度更加健全,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加高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广应用,整体进出口通关时间全省领先。投资建设便利度持续提升,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全省最优水平。

  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升级优化,建成信用大数据中枢平台,实现我市信用数据治理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大幅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加速融合,城市信用数据池加快构建,信用应用系统持续完善,信用监测预警、挖掘分析、智能决策等智慧化服务实现能级跃升,支撑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发挥更大效力。

  新型监管机制构建走在全省前列。以信用为基础、以风控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将信用信息和应用嵌入监管全流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信用监管覆盖重点领域数量全面提升,信用修复的覆盖领域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政府行政监管和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信用应用服务走在全省前列。信用数据应用场景范围深化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加快完善,“信易贷”平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便利性、可得性显著增强。信用赋能经济高质高效运行,为金融风险预警和企业融资服务提供信用支撑。“信易+”覆盖领域、行业、部门数量进入全省前列,市场主体和群众守信获得感明显增强。

  法治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信用奖惩、信用修复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持续完善。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质效大幅提高,办理破产案件水平不断提升。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深化,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高。

  宜居宜业环境明显提升。构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产业环境、制度环境、人文环境、生活服务环境,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高城市品质,提升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出富有时代感、极具吸引力的幸福生活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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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注重改革举措配套组合,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核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协同办公、线上线下深层次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企业服务水平,建成河南省营商环境政务环境领域示范标杆城市。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落实河南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四级十同”。加大向县(市)、开发区、乡镇放权赋权力度,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发展自主权,健全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实施机制,推动县(市)级有需要、有能力承接且行使效率更高、更加便利企业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成链条、模块化下放至县(市)级。推动开发区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市县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赋予开发区,强化对下放事项的监管,建立赋权评估机制,开展赋权行使情况体检。持续简化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深化清单制度改革,同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探索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整合。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全面推进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探索在市场准入与退出、工程建设、行业许可等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模式。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非涉密投资项目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程在线办理。完善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实行审批服务代办。实行达成建设协议或投资协议项目容缺预审制度,推行项目预审查服务模式。探索以社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模式。积极推进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联合验收、验登合一,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加大并联办理力度,提高审批效率。细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探索实行房屋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制。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立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平台等功能模块,加快推动与各业务部门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扩大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在项目核准备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其他工改审批事项的应用,实现工改审批事项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全覆盖,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持续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落实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设施修建要求。在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建成政府买单、企业共享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实现由“项目等地”向“地等项目”转变。强化对测绘和设计单位信用监管,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持续推广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创新方式。到2025年,办理建筑许可全流程办件并联审批率达到 90%,简易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环节压缩至4个、实现审批零成本;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耗时分别压缩至13个、33个工作日。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围绕“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持续优化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服务,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将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更多地纳入“多证合一”范畴,推进“证照联办”“照后减证”。全面执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广行业综合许可,深化“一业一证”“多业一证”“一诺即准营”等改革,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完善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改革措施,持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归集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继续落实证照到期预先提醒制度。推广应用“企业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分类推进变更登记改革,探索推进变更“一件事”办理机制。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实现证照同销一件事一次办,推广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网办。建立“破产联办”注销机制。推行企业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增设“休眠期”。构建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确认制为方向,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到2025年,市县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覆盖、“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耗时1个工作日。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完善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政务服务即办件清单、告知承诺清单、容缺办理清单、掌上办清单、就近办清单等,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与全国标准统一。推行“申请表格制式化+申请材料格式化”的“标准件”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到2025年底,政务服务标准化贯彻实施率达到100%,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服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置部门综合窗口、跨部门“一件事”综合窗口、“全科无差别”综合窗口等,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受理、审查、决定、颁证及送达办理结果等职责,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

  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落实“三级三十二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要求,建立健全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打造一件事线上联办平台和线下办理窗口,持续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闭环式服务流程。制定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范标准,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重点推出“洹泉涌流”“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高频集成服务,定期动态更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到2025年,形成覆盖投资项目、企业运营和公民个人三类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一次办”全主题场景,实现同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全省最少、流程最简。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形成“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深化“一窗受理”改革,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集成服务,实现“柜员制”综合服务全领域覆盖。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兜底服务窗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疑难事项。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梳理基层办事目录,目录内事项向同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集中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加强“豫事办”安阳分厅建设,本地特色应用“应接尽接”,进一步提升注册应用人数。持续提升“安馨办”等本地特色政务服务应用影响力,进一步扩充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指尖行动。实施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积极探索移动端“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到2025年,实现“15分钟政务服务圈”、县级以上“全豫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和专区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豫事办”移动端可办率达到90%以上。

  提升数据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推动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立数据分级制度和开放共享机制,形成全市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提升政务服务应用大数据能力,推动以区块链为主的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广泛应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拓宽数据归集渠道和范围,通过数据普查梳理形成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和共享需求“三张清单”。持续丰富以应用为导向的全市统一人口库、法人库、证照库、信用库、空间地理信息库等主题库,打造“数据超市”,为各类场景应用提供全量、干净、标准的数据资源。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移动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刷脸办事”等应用,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实行线上办理证件“免提报”。到2025年,市、县两级清单内电子证照依类型生成率全部达到100%。

  三、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持续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服务模式,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可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推动实现全省除涉密之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全覆盖。

  打造“无证明”城市。精简办事材料,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并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材料,打造无证明城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务服务部门不得索要证明。

  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实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线上全流程体系;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办理。到2025年,所有登记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实现即时办理,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缩至0.5个工作日办结,小微企业、企业之间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零成本。

  推行用电“管家式”服务。为高压用户用电报装提供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为低压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推动高压企业全过程线上办理,推行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公开,供电方案现场答复。推行办电业务流程全透明,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线上“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办理进度在线查询。全过程办电时间,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分别不超过1个、2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接网工程及客户工程建设时间),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普通客户、高压双电源普通客户分别不超过2个、10个、16个工作日。

  提高用水用气服务便利度。完善政务服务网站供水供气服务板块业务功能,实现报装、查询、缴费、投诉、发票下载和信息变更等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推行“三零”服务。主动对接服务,将供水、供气报装申请,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建设用地红线外接入工程要与红线内项目同步推进,实现用户“零跑腿”。城市供水、供气企业依托政府联合审批政务平台,实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办理模式,涉及现场勘查的应在约定时间内全力配合一次性完成。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气接入工程零审批。深化供水供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供水供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进一步降低工程安装成本。对自来水、天然气等输配管网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用水用气安全可靠。用水报装(含施工)、用气报装(小型含外线施工)耗时分别压缩至10个、10个工作日。

  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搭建智慧办税平台,实现在线实名认证、线上取号、在线填单、智能引导、发票智能审核、自助更正申报和补缴税款等全流程智能服务,申报数据由系统自动代入,税款自动计算扣除。制定纳税服务“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纳税服务“线上跑、云端办”。按照“能共享全部共享”的原则,科学处理好数据安全与数据共享之间的关系,丰富外部涉税涉费数据资源目录,稳步扩大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范围,在河南省税务局数据共享目录清单范围内,按数据共享流程,提供订阅共享服务,优化数据共享的范围、标准、效率和质量,努力推进“以数便民、以数治税、以数咨政”。

  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建立党建引领企业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万人助万企”领导包联、专班服务、督促督办、考核奖惩“四个机制”,开展“万人助万企、深化一联三帮”活动,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制度,推行重点问题“一企一策”。落实首席服务官(员)制度,开展产融、产销、产学研、产业与人才等精准“四项对接”活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企业资金、技术、市场和用工人才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构建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建立政企服务中心,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纾困解难平台、“政银企”对接平台、政策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全面推行“有诉即办”服务模式,聚焦“万人助万企”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民营企业日常诉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外资企业诉求等,加快推进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完善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诉求“一号响应”,做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聚焦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小微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完善差异化服务企业政策。建立惠企政策发布、宣传、解读等机制,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条件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按照“一群多链、聚链成群”的原则,推动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跃升,构建以“主导产业为引领、优势传统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支柱、未来产业为先导”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高能级“344+N”的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聚焦14个重点及新兴产业链,全面推行产业链链长+盟长+链主的“双长一主制”,统筹发挥链长推动作用、盟长协同作用、链主带动作用,实施规划建链、创新强链、数字融链、转型延链、多元稳链、项目壮链、招商补链、生态畅链“八大行动”。做强产业链、厚植创新链、提升供应链、保障要素链、完善制度链,推动五链深度融合,着力形成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稳固多元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提升项目保障水平。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科学生成机制,将符合国家产业、土地、规划、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政策和符合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项目列入省市重点和“三个一批”项目。围绕产业链关键节点领域,聚焦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突出“两新一重”,推动一批标志性、关键性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加快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建立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组织开展市级领导调研督导分包项目活动,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协调、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建立项目观摩制度,每年举行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建立项目月调度、白名单、“首席服务员”和核查制度,实现项目建设全流程调度管理、全要素施工保障、全过程协调服务、全覆盖督导核查。建立考评通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考评和年终考评。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市、区、部门领导重点企业走访活动。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推广落实“企业服务日”“企业家恳谈日”制度,建立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机制,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的诉求通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完善人大政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生动实践。建立政商健康交往机制,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政商交往“九要”“九不得”要求,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在干事创业中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增强政府工作人员实干信心。健全保障企业安心发展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完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探索建立政企人才交流机制,选聘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家到各级政府部门,让各类优秀企业家成为政府治理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家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引导企业家守法经营,加强企业家诚信宣传,推动企业家自觉守法、以信立业、依法经营。鼓励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健全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激励机制,对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予以表彰,支持企业家参与劳动模范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优秀企业家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常态化宣传企业家先进事迹和创新创业经验,提高企业家社会认同。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机制,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公布结果,更好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部门“新旧账”的监督、清理、纠错机制,加强离任审计,对前任留下的“旧账”进行科学评估,对不理“旧账”的“新官”严肃问责。

  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十公示”工作,并逐步拓展提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强化信息报送,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公示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让社会各界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持续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对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的表彰奖励和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实行全量记录、依法公开。完善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廉政情况、年度考核、违法违纪等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作为公职人员考核、调任考察和奖惩的重要参考。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主题研讨等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增强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

  专栏2:政务服务提质扩面行动

  简政放权改革。积极承接办理建筑许可审批、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等省级权限下放,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及跨行政区域、需要进行统筹的事项外,市级其余审批事项依法原则上下放至县(市)。扩大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报装“零审批”范围。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电网受限负面清单、招投标监管权责清单、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等制度改革。推进餐饮、超市、医疗、旅馆、健身、教育培训、出版物、人力资源、娱乐、驾校等行业“一业一证”改革。

  政务服务标准化。重点推进“标准地”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改革,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清单目录,优化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低压居民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服务等。

  政务服务智慧化。全面实施“互联网十不动产登记”,实现24小时随时随地可申请。深化“全程网办”,拓展电子证照在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等领域深度应用。加快推进县(市)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业务办理系统接入市统一受理平台,探索实行“一网通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快推进各县(市)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政务服务便利化。重点推进办税“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推行“跟进式”办税服务、增值税发票邮寄到村(社区)服务,延伸自助办税服务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登记系统。开发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一次办”服务场景,完善市级部门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编制。

  政企沟通常态化。常态化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创新帮扶企业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免申即享”新模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专栏3:跨区域政务服务环境协同建设工程

  跨区域通办提升行动。重点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就业创业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全省通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探索“多地联办”,推动“自助通办”。到2025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跨省通办”。

  安鹤濮政务服务一体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与鹤壁、濮阳的一体化合作交流,建立安鹤濮三市数据资源共享交互规则体系和流程机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探索重点领域的联合审批、联合监管。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办理,推动线上和移动端申报、受理、办理等深度对接,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互认互用、高频精品事项一网通办、高频政务事项和“一件事”一网通办。

  安鹤濮信用都市圈建设行动。建立信用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使用、平台网站功能、信用应用服务、失信惩戒联动等区域信用合作机制,探索实行区域内信用产品互认、信用监管协同,建成豫北信用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全面畅通市场循环,推进市场提质增效,营造高效规范、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市场环境。

  一、完善竞争性市场体系

  健全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本市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建立行政审批与清单(目录)相衔接的准入机制。梳理全市各行业准入事项,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立即清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争取成为全省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机制和激励惩戒制度。对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政许可,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将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相关审批事项纳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规范和优化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范围、标准、收费、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信用”中介超市,开展信用联合奖惩。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构脱钩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和管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章程建设,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会费收支管理,规范涉企服务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合理设置会费上限。集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

  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建立安阳市政府采购交易地方标准体系,简化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在全省率先打造“规范快捷、阳光采购”地方名片。推动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和交易服务“掌上办”。到2025年,建成市政府采购区块链,将“安阳市优化政府采购预警监管评价系统”打造成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监管标准,并在全国推广。大力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服务”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全方位电子化。到2025年,实现100%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等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和大数据智慧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与审批备案、合同履约等阶段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与行政审批、司法、监察、审计监督等衔接机制。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一步扩大政采贷规模,创新实施投标贷,丰富拓展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融资服务渠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二、提高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推进资本要素有效供给。加强金融业务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推行小微企业贷款“1天受理申请、2天专人对接、3天反馈结果”的全流程限时“123”机制。持续开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到2025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积极推广“信易贷”新型融资模式。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绿色信贷模式,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引导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对接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运营成本和准入门槛,助力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支持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债券融资业务,多措并举开展上市辅导,持续开展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活动。到2025年,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家,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数量达到200家,直接融资规模达到200亿。高质量建设产业发展基金,健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建立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容错和政府让利机制,打造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服务链条。推动企业提高银行间市场发债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申报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双创专项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债券。健全完善市、县两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分析和早期干预。到2025年,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

  推动土地要素有效供给。简化、规范规划用地审批事项和调整程序,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评合一”改革,加快推进用地审查和林地审核同步办理,简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查事项。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实施弹性年期出让、分段出让、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引导土地资源向“发展快、发展好、单位产出高”的项目倾斜。加强履约监管,完善产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提升单位土地经济承载容量和产出水平,推进产业空间治理。创新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方式,实施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在简化程序、优化功能、资金补贴、成本控制等方面探索合法合规、可操作性强的综合整治实施模式,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实施土地二次开发或者再利用。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统筹推动楼宇经济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并与规划紧密衔接,提高用地整体效率和效益。

  保障劳动力要素有效供给。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健全市内区域间和城际劳务协作机制。大力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打造“一岗一房”聚才兴安、筑巢引凤的金字招牌。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精品钢及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探索评审式、目录式、举荐式、合作式等多样化人才引进方式,优化人才结构。制定柔性引才激励办法,完善“全职+柔性”招才引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用工备案等机制的联动作用,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多渠道收集重点行业用工数据信息,实现“企业与人才”全要素劳动力市场供给两端精准匹配和有效对接。优化引进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将“窗口服务”延伸到“掌上服务”,提升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水平。将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要求,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到2025年,新增专业技能人才数量达到57.6万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达到3.5万人。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完善社会数据采集体系,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数据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在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规范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分行业、分场景的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深入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加快完善覆盖全市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研究建设营商环境、疫情防控、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推动数据要素与医疗健康、社会保障、城市服务、金融服务、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多领域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大数据应用示范。

  三、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建立清理存量政策长效机制,提高增量政策审查质量,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全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纳入审查范围,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健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提升各部门审查能力,完善争议协调机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增强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客观性。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机制,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力。

  加强反垄断线索排查。严格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健全本市反垄断线索排查机制。加强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出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明确竞争行为底线边界,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能力。对企业违法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反垄断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技术赋能,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大力清除隐性壁垒。建立隐性壁垒发现机制,运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提高政府部门主动识别隐性壁垒的意识和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12345企业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集中受理,专项分析造成办事难的隐性壁垒问题,提高隐性壁垒查找效率。完善隐性壁垒清理机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实行台账管理、限时整改、结果公开,确保应改尽改。优化企业正常跨区迁移服务,开通企业跨区迁移服务专窗,支持企业合理迁移行为。不得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事项范围,精简流程,实现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加快推进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搭建智慧办税平台,制定纳税服务“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持续压减申报缴税次数和纳税时间。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减租减息政策,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落实目录清单管理和社会公开制度。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降低企业用能用水成本。明确并适度延伸投资界面,推进水电气热接入服务标准化,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和缴费便利度,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不合理收费,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接入费”“碰口费”等。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加快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推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降低物流成本。落实省税收减免政策,适度降低或减免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检验检疫等收费。优化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和货车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专栏4:优化市场环境重点工程

  资本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实施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加强“金桥工程”“银税互动”等银企对接。提升信贷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下沉服务,持续深化信用数据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撑。

  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快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空间生态环境、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资源压覆、文物勘探、水土保持和地震安全性等区域评估,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劳动力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县、镇(乡)、村延伸,开展“一站式”“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

  市场准入壁垒破除行动。建立隐性壁垒发现机制,设立12345企业服务热线、政务大厅专门窗口等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清理行政审批涉及的无法律、法规依据事项和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事项。

  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行动。对水电气热、商业银行、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检验检疫等重点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第三节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把法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任务和最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引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突破,构建立法系统科学、执法规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营商法治保障格局。

  一、不断加强地方立法

  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有关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政府和司法部门及时配套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1543”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研究事中事后监管立法配套和监管标准制定,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研究推进多元化解纠纷立法配套,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拓展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提高解决效率。研究推进企业破产地方立法配套,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挽救危困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完善制度设计、执行主体和规范对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增强发现、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的系统性。

  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披露、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活动。健全和完善综合性信用立法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鼓励各部门结合各领域业务特点,完善政务诚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承诺、分级分类、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惠民便企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深化落实法律法规涉及信用的条款规定,推动在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中增加信用方面的内容。对已经出台的信用制度和标准及时进行梳理评估,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及时清理和规范。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信用通用标准、信用信息平台标准和信用服务标准,建立覆盖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平台规则、信用协同监管流程、信用产品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地方标准,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应用范围。

  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优化执行合同质效提升机制。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严格执行案件流转的时限规定,尽快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推动符合终本条件的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等方式结案,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法院及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到2025年,涉企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涉企合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到98%,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3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到99.8%。完善送达制度,健全智能、集约、高效、便捷的送达模式。依托“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建成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完善法院送达地址信息库,实现电子送达全覆盖。

  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多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和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加强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会商,推动相关政策制度改革,统筹协调解决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公安、交通、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协助人民法院加大财产查控和信用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应限尽限,督促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加大联动机制落地的监督协调力度,推动形成行政与司法顺畅沟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市、县两级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全覆盖。

  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畅通民商事案件立案渠道。对涉企合同纠纷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场立案,并加挂“绿标签”,做到涉企民商事案件全流程加速办理。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大力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压缩案件审理天数。到2025年,涉企合同案件立案耗时压缩至1天,涉企合同案件一审平均审理用时压缩至50天,二审平均审理用时压缩至40天,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一审用时压缩至50天,涉企合同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压缩至70天,首执案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压缩至45天。落实案件“缺席审判”规范指引,明确“缺席审判”适用案例。建立商事纠纷速裁庭,全面推行速裁庭审机制,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到2025年,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支持人民法院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全场景信息化水平,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站式”电子诉讼,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实现立案、导诉、信息查询、材料交换、文书送达、诉讼费缴退等业务“一网通办”。持续加强“安阳网上法院”、数据可视化平台、庭审巡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绩效考核、无纸化办公办案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在网上缴费退费、文书智能辅助、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强制检索推送、裁判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等方面推广应用。加大法院线上查控力度,规划自然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对接,增强被执行财产信息归集能力,提升被执行财产查控效率。加快推进司法大数据公开,定期公开与案件处置时间、结案率等司法绩效相关的数据,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提高司法建议质量,助力监管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庭审直播率达到30%,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98%。

  三、保障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

  畅通企业破产渠道。严格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破产条件的规定,准确识别破产企业,依法及时做好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及转换。完善“一登记两审查”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机制,提高破产案件立案审查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确保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协调配合。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健全破产管理人分级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设立专项破产保障基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程序启动、推进和管理人报酬保障问题。到2025年,实现专项破产保障基金县域全覆盖。

  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严格落实重大复杂案件24个月、普通案件12个月、简单案件6个月的破产案件内控审限规定,建立上级法院下沉跟办重点破产案件制度,推动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做好对简易破产案件的识别,积极运用破产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程,促进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加大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理力度,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指导,推动长期未结案件和督办案件高质高效办结。到2025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达到300天以内。

  支持市场主体破产重整和解。加强对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灵活运用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预重整等模式,支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依法支持破产企业保住稀缺性行业资质和生产经营许可,将战略投资人招募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帮助市场主体盘活脱困。注重适用和解程序,适度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充分发挥和解制度优势,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为债务人争取再生的机会。妥善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四、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建立企业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涉企业及其经营者刑事犯罪办案指引,严格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梳理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人身、财产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财产征收征用等案件,完善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等保护机制,提高司法保护实效。畅通企业及其经营者涉法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完善诉求移交、转办、答复、评价工作流程,依法及时解决影响地区营商环境的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对企业负责人、骨干经营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逮捕、起诉,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审查批捕环节,注重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逮捕后也要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一押到底”。建立拖欠账款行为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清欠专项整治,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财产权。严格执行保护企业产权的司法政策,合理划定责任财产范围。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企业财产的保全和处置措施。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加大企业产权冤错案件赔偿决定执行力度。全面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聚焦“抓防范、强治理、降发案”,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和资金违法支取、流转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骗取贷款“金融凭证诈骗”“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民商事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一体化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搭建纵横联动、开放融合、集约高效的多元解纷大平台,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全市法院与相关单位就针对劳动争议、金融保险、道路交通、知识产权、价格争议、商事、涉企、涉侨等类型化纠纷,建立解纷“菜单库”,引入专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加强与各行业商会的联络对接,充分发挥律师法律职业优势,支持律师参与商事纠纷和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在法院、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室,健全完善相应调解工作制度,提高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确保调解质量。加强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讼解决途径的引导与衔接,加强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团队的对接,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更及时。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综合性、便利性、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拓展“小微企业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小微企业鉴定(调解)指引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机构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或缓缴相关费用。健全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等作用,形成保护合力。加强技术支撑,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增进对知名企业和品牌侵权行为的专项援助,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继续推进晋冀鲁豫等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协作,推动执法互动、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合力打造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

  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安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12315”投诉热线等的作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诉前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机构和人员构成,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诉前分流和调解工作力度,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形成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健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强化知识产权信用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诚信评价制度,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加大专利代理失信行为公开力度,受理公众举报,探索将相关企业和代理人失信行为共享至联合惩戒部门,形成行政、司法保护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专栏5: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行动

  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确保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知识产权保护高效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受理向重点园区延伸,支持各县(区)和产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强化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服务,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发展。完善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

  知识产权信用规范化。重点对知识产权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行政相对人加强信用监管,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推进信用建设与知识产权业务全方位、全流程深度融合。

  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整合优化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流程标准化,全面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架构。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压减各类涉企检查频次。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裁量种类、细化行政裁量标准,避免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大力推进柔性执法,积极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在现有双随机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扩展至全市所有拥有行政检查权的部门参与,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一张网”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完善“互联网+监管”,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在商务楼宇、园区等商业聚集区和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合同制契约式管理,形成“政府+管理者+入驻企业”共治监管模式。

  健全问责免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合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执法质量考评,避免“以多少评优劣”。健全监管执法失职问责制度,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各监管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制度,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出现问题的,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综合分析,符合条件的予以免责。

  专栏6:法治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破产审判质效提升行动。健全长效化府院沟通协调机制、日常化府院联络工作机制,重点解决破产案件长期搁置不结,破产企业财产处置难、变现难、清偿率低的问题。

  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探索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四个一”监管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家财产和限制企业家人身自由等措施。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防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责任制,加强反诈专家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激励奖惩、平战结合和合成作战等机制。坚持群防群治,推广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商圈、进校园、进场所“六进”活动,大力开展“无诈社区”“无诈村居”“无诈单位”“无诈学校”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警格”“网格”相互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系统严密的防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建立电话卡、上网卡、银行账户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对非实人交易、非实人使用行为,依法依规开展二次实人认证核验。建立涉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户籍地管控责任,严防外出作案,严防在本地搭建窝点、实施犯罪。

  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重点围绕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以及为逃避偿债义务而恶意骗取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诈骗等恶意逃废债行为,集中梳理筛选所涉及的企业、人员底数,开展集中清收行动,制定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执行查控机制,综合运用强制、惩戒、威慑、教育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实行协同监管、联合惩戒。

  依规依法兑现承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惠民政策以及我市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兑现政府承诺,着力解决以政府换届、领导调整、政策变化、财政紧张等为借口的“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不按达成协商解决方案执行的“二次失信”等问题。

  第四节 营造自由便利的国际投资贸易环境

  积极实施开放战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打造自由便利的国际投资贸易环境和开放包容的宜居宜业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

  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放宽和取消某些重点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做到“非禁即入”,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的相关政策。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鼓励外资参与我市企业优化重组,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衔接落实省级下放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权限。将“内外资一致性审查”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建立“一站式”外商投资服务办事平台,编制发布安阳外商投资指引,引导外资向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专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构建准入、促进、管理、保护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机制,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三外”企业“服务官”制度,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不断提升外商投资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涉外商事案件,依托河南省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案件诉讼、调解、仲裁等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善外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

  二、创造优进优出的对外贸易环境

  加快推进口岸平台建设。依托特色国际陆港建设,规划布局保税仓、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等,推动多式联运、保税服务等功能一体化,布局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二级业务网点,形成紧密对接中欧班列、出海大通道的区域性国际陆港。探索实施多式联运“一单制”、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改革。深入推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扩大B2B出口,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空港+陆港+邮政”运营模式,布局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推动国际性跨境电子商务与多元化贸易发展。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加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推动安阳国际陆港与郑州航空港、郑州国际陆港、沿海口岸港口、海关合作有效衔接,构建协作发展关系;加强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联合服务,围绕国际贸易涉及环节和口岸功能提升,提高企业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报关报检、保税物流仓储、结汇、出口退税服务水平;开展全市外贸企业培训,督促企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高标准建设国际合作园区,瞄准海外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以拓围、提质、增效为目标,在更高质量、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稳固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在合理区间。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宣传推广,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和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接入大数据平台。加快建设集通关、物流、融资、担保、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商品展览展示等为一体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引进进出口型项目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对贸易企业、进出货物的基础信息备案。健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境电商“一次注册、一网通看、一网通查、一网通办”。

  强化对外贸易信用建设。推进海关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培育和失信修复机制,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实施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推动AEO(经认证经营者)企业享受较低查验率、优先注册备案、快速通关等便利化措施,支持与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国家AEO互认,到2025年,力争增加3家AEO企业。

  三、营造开放包容的宜居宜业环境

  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构建“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培育“专精特新”“瞪羚”、制造业头雁、单项冠军等企业,形成创新企业集群培育体系。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400家。统筹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载体多样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孵化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孵化载体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组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形式,挖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完善融资、财税、法律、评估、咨询、培训、知识产权等创新服务,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完善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方式,推进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研组织模式,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建设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综合的便民服务体系。公共教育服务方面,持续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计划,到2025年,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实施“名校+新校”“名校+普校”对口帮扶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加强学区内、学校间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创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打造全省技术技能人才高地。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打造出具有安阳特色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公共体育场所覆盖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公共医疗服务方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建成安阳市公共卫生中心,推进5个县(市)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流调溯源、应急处置水平,完成市县疾控中心消杀、流调和实验室设备更新,构建市县一体化疾病控制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成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安阳市人民医院重症救治中心、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楼以及市中医院中医药感染特色专科综合楼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县级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推进全市90个乡镇卫生院、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标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市县乡村医疗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超过4.3人。公共养老服务方面,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智慧养老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提质升级。到2025年,建成10家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半失能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

  建设高标准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构建便捷高效的综合运输通道,全面提升联接京津冀、郑州都市圈的南北向大通道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连接濮阳、长治等东西向大通道服务水平。以打造安阳-鹤壁-濮阳区域融合枢纽为抓手,加快区域内高等级快速通道建设,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新发展。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推行“一单制”联运服务。进一步提升客运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围绕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城市目标,实施公交提速工程、线网优化工程、场站枢纽工程、智能公交工程、绿色公交工程、服务提升工程六大工程。到2025年,优化调整或新增公交线路8条,公交车进场率100%,万人公交保有量不低于12标台。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让“青山绿水蓝天”成为古都的靓丽底色。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治理,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杜绝“一刀切”,让装备水平高、污染排放少、环境绩效好的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促进传统产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严格源头管控,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推进落实碳排放交易制度,加快生产生活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持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一批河湖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定目标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城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创建“无废城市”。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和城市绿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5%,人均公园绿地稳定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五节 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运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高度集成信用大数据智能中枢,夯实城市信用数字化底座,推动信用信息自动化归集、智能化应用,推动营商环境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模块、“互联网+监管”监管行为信息归集平台的大数据融合创新。

  一、持续优化信用数据质量

  强化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在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的基础上,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互联网+监管”监管行为信息归集数据标准,制定完善本市信用信息目录及指标、数据格式、技术编码、信息分类分级、查询权限等级等,统一信息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档案。制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并每年持续动态更新。

  完善信用数据治理机制。建立覆盖记录归集、治理分析、开放共享、查询使用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和数据治理体系,形成高保障、高可用的信用信息供应链,实现全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涉企信用信息、监管行为信息高质量供给。探索引入区块链技术,通过人工建模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对信用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预警,对于数源部门漏报、错报、重复报送的数据进行智能化清洗及处理,保证信用信息及产品的权威性,实现数据真实可追溯。

  二、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强化信用信息报送能力。加大公共信用信息、涉企信息、监管行为信息归集力度,完善信息数据归集制度,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全区域、全行业、全领域覆盖。各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匹配信息的标识,在规定时限内,统一进行归集,形成全景多维“画像”,依法向社会公示,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共享运用数据结果,实施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精准监管和综合监管,优化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建立完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信用记录,形成信用档案,不断完善覆盖政府、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畅通信息归集渠道,加快推进企业社保、纳税、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登记、仓储物流、知识产权等涉企公共信用信息的实时归集共享。优化工作机制,通过精准分析、自动转换、智能修复等技术手段提升公示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探索建立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机制,按照“自愿注册、统一标准”的原则,依法获取市场主体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

  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打造“系统内纵向联通、跨部门横向贯通”的信用数据枢纽和应用载体,提升系统内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实现跨行业、跨层级数据实时同步、规范管理。拓宽数据共享范围,优化数据共享方式,构建“信易贷”、信用监管等高质量专题数据集。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放,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通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应用,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三、强化智慧信用平台建设与应用协同

  完善信用平台智慧化功能。迭代升级市、县级信用平台,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驱动,提升信用监测预警、挖掘分析、智能决策等智慧化信用服务能力。优化信用查询、信息公示、诚信宣传等功能,提升信用中国(河南安阳)网站及APP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馨办”APP、“互联网+监管”系统、金融系统以及其他行业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实现信用赋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构建以市公共信用平台为枢纽,以各级各部门应用支撑系统为重点节点,以外部应用场景为终端的信用服务支撑网络。

  专栏7:信用基础设施支撑服务“双嵌入”专项行动

  信用嵌入政务服务。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接口嵌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管理系统,推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跨地区共享共用,实现信用报告一键查询、信用修复一站办理、信用承诺一窗受理。

  信用嵌入部门行业管理。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嵌入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信用报告、信用评价跨部门共享,支撑各级各部门分级分类监管。

  推进跨域跨行业智慧化应用协同。推进市、县级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提高内容质量和服务效率,扩大全市信用门户网站群影响。聚焦市场监管、融资信贷、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信用与业务融合。依托市、县信用信息平台体系,打造县(市、区)信用应用支撑系统,探索推进与地方特色应用场景对接互通,促进景区、园区、街区、社区等多元载体信用应用。建立跨区域信用联动机制,率先推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奖惩在豫北地区互认互通,促进豫北城市圈信用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六节 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以信用承诺为重点的事前互信机制,加强以信用风险分类为手段的事中精准监管,推进以信用奖惩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推行以权益保护为重点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将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嵌入监管全流程

  推动各级各部门根据全国和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依法依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档案。将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查询、信用报告应用嵌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将信用状况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体系。出台市信用承诺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规范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和主动公示型等信用承诺书制度,编制承诺事项清单和标准化模板,明确事中和事后核查机制。在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深化信用承诺应用。建立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形成“承诺—监管—践诺”闭环管理。根据承诺事项特点建立差异化核查方法,形成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实现核查机制全程线上化,并精准、实时推送至监管单位。探索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承诺为核心、全程监管服务为保障的新型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强化信用承诺风险防范措施。规范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统计、分析等全环节工作流程,将承诺主体的承诺情况全面记录至信用档案,完善虚假承诺惩戒制度,根据失信程度梳理惩戒措施清单。建立违诺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行政指导和告知机制。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推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对会员企业作出的信用承诺进行监督。健全承诺公示机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承诺在信用平台“应公示,尽公示”,对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承诺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和监督渠道。

  三、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

  健全公共信用评价制度。全面整合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信息归集模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研发以经营状况、网络舆情等市场信用信息为基础的预警类市场化信用评价产品,加快构建以行业信用评价为基础、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市场化信用风险评价为补充的监管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支持金融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丰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推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基础数据和行业管理数据相融合应用,建立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五类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档案,鼓励市场优先选择信用状况好的主体作为交易对象,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协同监管体系。将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嵌入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系统,拓展信用报告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中的应用。

  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应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日常监管、政策资金扶持、招标投标、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处置措施。强化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根据信用等级在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规范公开公示分类监管信息,推行阳光监管。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应用“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机制,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

  四、规范实施信用奖励和惩戒

  依法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名单认定标准及程序。加快落实国家、省信用奖惩措施清单,依据清单明确的具体事项、实施对象、实施手段、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实施,推进以奖惩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法治化、规范化运行。规范奖惩对象认定程序,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退出机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防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泛化、小过重惩。创新轻微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制定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措施清单,鼓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减轻社会危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实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失信举报、舆论监督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支持各类媒体加大对典型失信案例分析报道力度。

  实现信用奖惩全流程数字化运作。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推进信用奖惩系统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馨办”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各级各部门业务审批平台,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对象名单自动比对、措施自动提示、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反馈机制,针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惩戒措施进行评估反馈。

  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根据市场主体守信行为、社会贡献程度采取相应激励措施。加强信用奖惩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优评先、融资授信等领域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性拓展惠民便企的守信激励应用范围,优先在民生、消费领域创新“信易+”服务。推动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等奖惩应用“百花齐放”,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失信者处处难行,守信者处处便利”的信用大环境。

  五、规范信用修复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措施,明确行政处罚失信程度认定标准、信用修复条件、信息屏蔽等内容。按照保护权益、审慎适度原则,健全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打造信用修复“一键办”。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管理与共享,实现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河南安阳)网站、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修复失信信息。

  强化信用修复责任监督。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支持有关主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信用修复权益提醒机制,切实保障信用主体修复权益。建立应急状态信用修复机制,规范轻微失信主体的简易修复程序,鼓励自我承诺、重塑信用。强化信用修复期间的风险预警和完成修复后的跟踪监测,提高失信主体信用管理水平。

  第七节 加强信用应用服务能力建设

  坚持以信用惠民便企,深化信用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社会治理、优化民生服务、赋能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助力市场畅通等领域的作用,打造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应用场景。

  一、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引导支持我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质企业投资经营信用服务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安阳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信用调查、信用担保等多类型信用服务机构发展。

  促进市场化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积极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商会、产业链核心企业等与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推出具有行业特色、满足行业需求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行业中推广应用。

  持续推进信用服务市场治理。推动各有关政府部门强化信用服务机构管理,适时监测和清理整顿“假借信用服务机构名义招摇撞骗”“征信修复”等市场乱象,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秩序。全面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诺工作,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二、信用赋能社会治理创新

  基层信用治理。建设基层治理信用支撑系统,逐步健全农村和城市居民信用档案,提供信用治理信息产品,创新“信用+社会治理”模式,将信用应用嵌入基层治理和平安创建全过程。围绕基层信用治理等重点工作,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实现智能监测、分级预警、联动处置,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在城市社区中推广“党建+网格+信用治理”工作模式,推动“城市信用分”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创新运用。培育信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发展“暖心食堂”“舒心就医”“信用制造区”“信用街道”“信用村居”“信用超市”等信用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开展“信用+美丽乡村”“信用+示范社区”等建设活动,整合基层资源,向守信居民优先倾斜。

  企业与行业信用自治。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使用专业化信用产品和服务,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流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开展上下游信用评价,加强员工职业信用管理,不断提升信用自律能力。举办企业家信用沙龙、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企业家合作交流,增强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记录,完善信用评价和监督机制。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完善行业信用自律机制。

  重点领域信用治理。推进金融、交通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和旅游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治理,健全相关应用主体的信用记录,拓展信用评价指标维度,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的广泛应用。

  专栏8:重点领域信用治理专项行动

  金融领域。提升我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信用数据质量,推动符合规定的村镇银行、公积金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有序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互补。持续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三类地方金融组织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分级监管,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年审、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与信用等级挂钩,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交通物流领域。充分发挥我市交通区位和优势,加快打造现代物流基地,建设“大数据+交通物流”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信息“一张网”,通过对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营运者以及交通运输工程的实施者进行全方位的信用记录、评价,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大奖惩力度,实行相关部门联合奖惩。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银行、保险公司、交通物流企业扩大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监管水平。

  电子商务领域。加快构建电子商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网店等网络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以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为原则加快推进直播电商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涵盖平台、商家、主播、MCN机构等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虚假伪劣商品、伪造海外订单、买卖快递单号、刷单炒信等失信行为加强治理。

  文化和旅游领域。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公开制度,建立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星级饭店和旅游民宿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旅游市场主体提高守信自律意识。充分利用掌握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根据不同信用评价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及其规律特征,提供风险预判预警信息,及早发现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相关风险。

  食品药品领域。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和上传、档案建立、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完善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和发布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主体责任,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优化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相关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三、信用助力惠民便企服务提质

  不断拓展信用惠民场景。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信用体系建设惠民信息系统,增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社会服务和互动能力,推动全民体验、全民遵守、全民监督的信息应用创新。利用大数据搜索引擎、诚信地图等应用,在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文物保护、交通旅游、质量安全、消费维权、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诚信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部门业务关联分析,嵌入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并向市民、行业、部门提供个性化信用信息服务。大力推动信用惠民,探索实施市民诚信积分机制。对诚实守信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以市民需求为导向,聚焦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在保护信息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开发推广“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批”“信易医”“信易游”“信易家政”等创新服务,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建立健全信用惠企便企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奖励补贴、政策扶持等活动中参考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便利。鼓励支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公共、金融、商业等维度综合评价企业信用状况,推出企业信用分,提供给园区管委会、创业孵化器、商务楼宇物业、商务服务公司等使用,使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享受押金减免、租期延长、流程简化和价格折扣等优惠便利,降低企业的创业和经营成本。

  强化信用赋能企业融资。依托“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企业信息数据采集、整理、筛选、录入、上报、更新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多方面配合联动,以行业协会商会为桥梁纽带,凝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中小微企业等各方合力,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培育和筛选机制。开展对入库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风险评估,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加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实施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提高信用贷款占比。积极利用市普惠金融共享平台开展“信易贷”工作,加大线上线下推介力度,推动更多金融机构积极入驻平台,探索设立“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

  四、信用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信用+乡村治理”建设,聚焦粮食安全、农村金融、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监管等重点领域,创新农村信用应用场景和管理模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信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化“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信用管理。完善农村信贷政策,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探索建立文明诚信档案、乡风道德银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县创建工作,树立“德者有得,诚信有福”的价值导向,弘扬乡村文明新风。

  五、信用助力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失信专项治理,创新生态环境失信治理措施。结合信用评价深入开展“清四乱”行动,提升沿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落实河南省制定的沿黄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第八节 加强区域协同

  一、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

  加快推动安濮鹤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跨域通办”。按照“先易后难、先自然人后法人”的顺序,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梳理“跨域通办”事项、统一“跨域通办”办理标准、健全“跨域通办”长效机制。安濮鹤协同争取省里支持,打通制约数据资源共享的技术与机制瓶颈,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和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建立数据资源共享交互规则体系和流程机制,根据业务需求常态化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工作。编制安濮鹤区域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并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目录内数据全面互通共享。在安濮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设“跨域通办”专区,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开设“跨域通办”专窗,着力实现高频政务服务在安濮鹤跨域“网上办”“指尖办”“大厅办”“自助办”。在国家基础上,结合安鹤濮实际,推动所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针对跨区域的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安濮鹤区域联合审批、监管合作机制,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同步办结、统一验收”。

  二、推进行政许可互认和信息资源共享

  结合市场主体需求,编制安濮鹤行政许可互认共享清单,实现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评级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的行政许可在区域内的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建立完善电子证照库逻辑汇聚、动态调取、实时核验、异地互认等工作机制,实现电子证照(证明)互信互认。梳理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社会化生活领域的应用场景,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等互认共享。积极构建安濮鹤区域内人口、法人、信用、空间地理等数据库,加快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共享,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归集、共享、共用。协同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功能,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数据应用场景及服务平台,探索开展数据运营和数据交易,推动数据为城市治理、政务民生、产业发展等赋能。探索建立安濮鹤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物流信息化建设共商共建共享。

  三、深化市场监管合作

  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市、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健全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协同和跨地区联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推动评定结果互认。推进安濮鹤经济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强化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共用的制度保障与技术支撑,建立一体化的信用奖惩、信用监管和信用惠民等标准,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应用场景互认,使信用要素实现跨区域顺畅流动。

  第四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统筹组织实施

  建立协同高效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完善市、县两级上下贯通、横向协调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推进、协调力度。持续完善市领导分包重点领域工作机制,加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专班建设,强化专职营商环境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积极调动各级干部和各方面专业人才的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落实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有效落地。针对涉及评价的单一型指标、复合型指标、需持续积累型指标,要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对标全国一流标准,持续优化提升。

  第二节 加大财政支持

  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投入就是转型发展投入、高质量发展投入的理念。积极增加市本级及县(市、区)财政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投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向安阳集聚。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有效地用于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第三节 鼓励改革创新

  动态跟进市场主体发展和服务需求,加强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持续推进各重点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交流互鉴和经验总结,强化部门间配套政策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大力支持群团组织等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强化与第三方机构、新型智库合作,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形成合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估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评估,实现强优补弱、建制提质。兼顾工作创新和政策落实,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组织评价、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体系。根据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对责任部门、单位和主要人员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按省创建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和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狠抓行动落实,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注重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根据营商环境建设动态进展和要求,适时调整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形成绩效评价、奖惩激励和督查问责长效机制。

  第五节 注重宣传引导

  借助新媒体、移动终端、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工作,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应用度。积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学习研究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国际国内评价体系和先进经验做法,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注重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及成功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力度。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宣传各行业、各领域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形成全社会积极投身营商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主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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