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23/2/1      浏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

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配合国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畅通覆盖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持续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机制,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动对外开放。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要求,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推进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广西特色质量服务体系。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将广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上报,纳入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2022年底前,公布自治区、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国家部委发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地,深入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跟踪审管联动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跟踪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托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全过程在线监管,推行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业务中的应用。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条件,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保证金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退工作,督促相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进一步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及税费等事项办理手续,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完善电子税务局等税收信息系统。研究制定市场主体歇业社保、税务配套政策。加强企业注销数据的共享,将企业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数据及时共享给各部门使用。探索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继续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收费基金项目。完成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已印发实施《关于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建立行业收费项目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规范电信企业业务营销行为,坚决制止强制捆绑销售。持续推行全区电网营业区域内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100千瓦及以下低压零散居民和非居民客户实行免费装表到户,实现“零投资”。督促转供电主体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公示相关信息,持续落实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加强对转供电价格监督检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为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简化手续,实现直接供电。对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等相关收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国家降费政策,加强信息披露,简化退费流程,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主动减免服务费用,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收费行为,形成收费监管长效工作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持续做好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工作,推动辖区银行、支付机构落实落细支付服务各项降费政策措施。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推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减免挂牌费,酌情下调企业备案、登记、结算等服务费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含再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持续帮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出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管理的政策,促进广西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严禁强制会员企业到特定机构接受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达标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

  (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持续开展有关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的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制定广西口岸运输环节物流作业程序参考,推动使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标准化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组织开展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精品路线创建工作,支持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推动2022年全区铁路货运量实现同比增量200万吨。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22年实现1个多式联运项目被纳入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项目。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办”水平,持续优化桂通办系统功能,提升线上“一网通办”水平,推行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优化完善全区电子证照库,规范电子证照管理,推进全区超过4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关联,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免证办”、“零材料”。

  (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依据已完成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完成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执行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关政策,继续完善全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结合“土地利用监管平台”,优化全区土地资源配置,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建立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良性循环体系。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推动各设区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推动项目实施,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工作。2022年底前,推进审批清单规范化工作。2022年底前,推行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共服务一窗受理,持续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与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共享畅通。

  (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推进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建设,拓展通关物流服务、外贸金融服务等服务功能。在全区推广应用口岸智能物流服务系统,整合“单一窗口”通关物流数据,为企业提供货物跟踪与物流状态实时查询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指导企业用好有关跨境电商退换货政策,持续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推动便捷快速通关。2022年底前,实现在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广西口岸主要通关申报业务。

  (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加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系统推广力度,研究推进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系统衔接。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推行出口退税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中的“四类”企业外,对所有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非接触”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大幅压缩企业准备资料、办理退税时间和成本;研发退税业务流程和税收函调业务流转可视化功能,让退税审批办理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推出“非接触”、“无纸化”、“免填单”办理模式,将退税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对制造业新增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部分提速至当日办结、当日到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留抵退税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跨省异地网上缴税,并扩展“签署银税三方划缴协议套餐”,实现一站式办理,已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开展全国第三批试点单位试点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应用范围。

  (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健全自治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广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入驻,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网上中介服务交易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效能。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重点领域收费专项整治,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根据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广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持续优化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依托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动各部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涉企事项的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完善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持续推进全区惠企惠民政策发布工作,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双随机协同监管新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分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加快推进金融、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编制自治区、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十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止行政垄断“破壁”专项行动。开展破除行政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二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重点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专项行动,及时处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商标注册申请涉嫌重大不良影响、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案件线索。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开展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建设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人才队伍,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的维权指南,加强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照意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发挥好政策出台前合法性审核的作用,确保自治区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各地区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2022年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

  (二十二)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022年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畅通拖欠问题投诉渠道。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鼓励各地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二十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完善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不断优化拓展涉企服务内容,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席”,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2023年1月31日前,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先进典型案例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将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评估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改革实效。

  附件: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任务清单 .doc


热门文章
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17727

邮箱:ccysjc@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大地街1号院

邮编:1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