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高检发布意见

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23/10/25      浏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已于近日印发。

  意见共23条,坚持问题意识,突出实践导向,紧紧围绕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意见重点从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部分内容如下: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治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犯罪。重点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金融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财税补贴等职务便利实施的索贿受贿犯罪,坚决打击各类商业贿赂的行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保障民营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涉民营经济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守约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稳定投资人预期,保障交易安全。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纠正错误生效裁判、调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不利影响。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落地。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加大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立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定位,聚焦违背公共政策功能和目的、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国财、安全生产等领域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以监督促治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探索网络治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监督纠正利用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办理反垄断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领域,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此外,意见围绕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准确把握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条件、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涉企案件申诉等机制以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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