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更新时间:2023/12/8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大力度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智慧化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数字政府为主抓手,以“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为支撑,塑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全面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让企业群众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始终保持首善之区的领先地位,实现本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认真落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千方百计解难题、不折不扣抓落实,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更精准的政策服务、更便利高效的办事体验。

  ——坚持改革引领、数字赋能。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破解一批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和治理模式系统性变革,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首都发展重大需求,加强本市营商环境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形成全社会多元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共建共享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三大基础,强化“北京服务”引领示范作用

  1.打造国际一流的“北京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简化、统一、协调、最优原则,以优化行政管理为重点,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与首都功能相适应、与高精尖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国际一流标准环境,强化“北京标准”的引领性。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行政管理领域标准的制定和推广,统一规则、准则、流程,实现政府服务管理能力整体提升。强化科技创新标准支撑,增强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研制标准的能力,强化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关村标准”品牌。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着力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标准化能力,完善“北京智造”领域标准,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参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公共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运营、数字运维、评估评价等方面标准制定,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标准。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政策、规则、标准国际联通,推动进出口贸易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和海外标准信息的分析与应对,提高“北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兼容性。

  2.打造人民满意的“北京效率”。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制度供给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政府审批效率、公共服务效率,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更短、跑动更少、成本更低,跑出“北京效率”加速度。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完善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规范消费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强化制度供给和执行,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和服务,提高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管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更多投入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交通出行、教育、托育、医疗等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体育、文化等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兼容设置、开放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大力推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治理、服务等多领域全面升级,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高效化,完善城市感知体系,聚焦公共安全、交通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智慧化管理水平。

  3.打造首善之区的“北京诚信”。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社会氛围,让守信践诺成为北京营商环境最醒目的标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诚信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建设,统筹推进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诚信建设,加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树立契约精神,积极履约践诺,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的获得感。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治理制度等方面的作用,围绕劳动用工、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大对诚信典范和失信案例的宣传力度,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二)打造六大环境,带动“北京服务”提质增效

  1.打造高效协同的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下大气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政策体系,聚焦创新协同、产业协作,促进区域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共建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出台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围绕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推动资源共享、同事同标、互认互通、高效协作、协同开放,加强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探索“一地创新、三地互认”。携手共建创新创业生态,推动构建多主体协作创新机制,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跨区域提供服务,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广泛汇聚、自由流动,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生态,建立健全产业链分工合作和集群跨区域协同培育机制,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加强京津冀产业合作重点平台建设管理,形成结构优化、质效领先、高效协同的产业发展生态,助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2.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力行简政之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配套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降本、高效、便捷。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准入准营”改革,巩固和扩大“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成果,完善和畅通企业退出制度和渠道,实现经营主体设立、经营、退出便利高效。深化以承诺制为基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利企便民原则,在市场准入、文化旅游领域等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审批改革,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一站式”服务,保障投资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用。

  3.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规范监管执法、提升司法质效,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社会信用、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效能,加快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汇聚国内外高端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专业化、智慧化法律服务生态圈。推进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提升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政监管、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保护,积极争取扩大专利预审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4.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加快营造与“两区”建设相适应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开展更大程度压力测试创造条件,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更多公平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发展机遇。强化内外资一致,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推动优化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书认证等手续,确保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政策。高水平服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外资企业沟通服务体系,拓宽外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范围,为外资企业在京发展、项目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搭建本市“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综合服务。优化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建设智慧口岸,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争取与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先行先试政策,打造全方位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加快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推进内外贸易一体化,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推广特殊物品“智能审批”政策。营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环境,积极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提升金融、互联网信息、文化等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积极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探索形成数据跨境流动等服务机制,推动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探索与国际碳交易机制接轨与合作。建设国际一流航空枢纽,优化“双枢纽”国际航线资源配置,积极争取优质航权资源,打造国家对外开放重要门户。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各项管理措施,加强企业“走出去”重大风险研判和预警评估,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5.打造暖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建立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一体化线上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提供泛在可及、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加大协同化改革力度,整合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政务服务要素,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扩大“一件事”改革覆盖领域,深化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移动办”,提速“北京+雄安”政务服务同城化发展。提升政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策精准测算、推送、兑现、评估全链条机制流程,保障政策制定标准性、公开合规性、解读规范性、兑现操作性,实现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加强数字政务建设,建设数字政务大平台,以场景创新应用为牵引,推动“一网通办”更加友好便利、“一网统管”更加高效联动、“一网慧治”更加科学智能,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政策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服务、高效监管、科学决策于一体的数字政务服务大脑。提升国际化网上服务能力,搭建集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咨询交流于一体的国际化网上服务平台,分批推出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场景化集成服务,动态优化涉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优势,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提升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效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

  6.打造智慧便捷的数字社会环境。坚持将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全面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助推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深化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建设国际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感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感知数据互通共享和智能分析应用水平,加快实施“城市码”建设工程,推进“人”“企”“物”精细化识别与赋码管理,促进实体基础感知数据的融合关联和共享应用,推动实现“码上办”“一码通办”的便捷服务。加快智慧城市重大应用建设,以数字技术驱动政府审批、监管、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塑、方式变革,加快数字服务、数字营商、数字监管建设,推动“京通”“京办”“京智”功能升级。提升数字社会建设水平,加快数字教育、数字文化、数字社会保障、数字社区建设,推动文化、商业、旅游领域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场景应用,丰富数字体验。

  (三)实施八大行动,实现“北京服务”全面领跑

  1.实施人才服务品质创优行动。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全面构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保障制度体系,打造最具国际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首都发展重大需求,吸引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调动企业、高校积极性,建设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优化青年人才发展环境,探索建立与青年人才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公共服务空间与设施建设标准,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鼓励各区“一区一策”制定青年人才、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持续丰富青年人才社交、消费等场景供给,打造近悦远来的青年创业营商环境。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形成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等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收益分配机制,向具备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事业单位等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大外籍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设高品质人才社区,打造一批有类海外环境、有多元文化、有宜居生活的特色区域,为外籍人才在京创业就业提供国际化“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外籍人才停居留、出入境、资格认可、创业就业等便利性,打造“愿来愿留”“安心安业”良好环境。

  2.实施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行动。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目标,以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成果转化、加强融资支持等为重点,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环境。构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与服务体系,通过提供创业辅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服务,着力培育旗舰型一流科技企业。聚焦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对标国际一流、面向前沿未来,结合各区重点产业方向,支持标杆孵化器建设发展。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政务服务环境,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充分赋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自主权,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构建新型共性技术平台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专业人员培养机制,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拓展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立与科技创新相匹配的长期投资引导机制,健全“一企一策”服务机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创业贷等产品,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聚焦“三城一区”,促进“科学+城”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基础设施、提升公共配套服务能力,建立开放的低密度科学街区,为开展科研交流活动、实现高品质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加快形成引领全球的科学聚落。

  3.实施产业生态优化升级行动。以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重点围绕政策支持、服务配套等方面协同发力,打造产业链与资金链、创新链、服务链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创新构建产业生态服务体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绿色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优化产业发展全链条管理服务,完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检验检测等管理制度和规则,“一链一策”制定产业链配套服务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落地。营造适宜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数字经济、消费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市级综合审批机制,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推动跨部门协同改革创新。优化产业园区服务环境,健全完善政府授权、市场化运营的园区管理机制,加快完善“一行业一政策”制度体系,统筹制定促进细分行业发展政策,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投入,推广建立园区招商引资专业化团队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园区产业服务体系,支持园区以市场化方式链接知识产权、检测认证、技术交易、科技咨询、人力资源、法律税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

  4.实施数字政务提质增效行动。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完善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按照“按需汇聚、应汇尽汇”原则,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效能。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优化“京通”服务体验,推行智能审批、在线导办、智能咨询等智能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提升智慧税务功能,提供更多智能个性化服务,实现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着力推进“一业一证”、“一件事”、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带动全链条审批、监管、服务整体优化提升。

  5.实施政策环境规范提升行动。健全完善政策制定、实施、兑现机制,建设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使出台的政策企业群众找得着、看得懂、用得上。提升政策科学性、透明性,严格落实政策制定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制度要求。提高政策可预期性,涉企政策出台前应当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依规依法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并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一致性。强化政策通达性,发布涉及兑现办事类内容的政策应同步公开政策咨询电话,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统一兑现。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和后台审批人员政策服务能力,各进驻单位在政策发布前开展全覆盖培训并进行考核。

  6.实施助企暖企护航行动。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为企业提供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坚持12345企业服务热线普惠服务、完善企业“服务包”精准服务、提升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效服务,实现更多企业咨询和诉求接诉即办,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和政策制定,实现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深化。将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政企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真诚互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不断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和发展信心。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7.实施宜居城市建设行动。更好提升城市品质和承载能力,为群众提供体验感更佳、有温度的公共服务。重点推进“八站两场”互联互通,促进站城融合、完善接驳换乘、优化人员流线、增设便民设施,提升群众出行便利度和满意度。持续扩大自动驾驶示范区范围,推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重点场站自动驾驶接驳、无人清扫作业等关键场景开放。打造家园式便民服务中心,支持各区依托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更多开放式便民服务空间,优化母婴关爱室、智能书柜、无人零售、共享充电等设施布局,提供贴心暖心、触手可及的便民服务,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快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文化旅游服务,提升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服务效能,优化游客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物品寄存等服务,完善中英文标识标牌,打造国际化旅游公共服务环境。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举办国际高水平赛事,丰富高质量体育服务。更好统筹生态、生活、经济、安全需要,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创造宜居美好生活、营造宜业优良环境,充分发挥大尺度生态空间作用,促进城市功能载体建设和内部空间布局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打造森林环抱的花园城市,增强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

  8.实施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宣传行动。树立“北京服务”标杆,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之星”“最美法律服务人”“最美导游”等“北京榜样”选树和“文明商户”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人人热情服务、处处服务满意,不断提升全社会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北京服务”成为首都社会文明新风尚,擦亮“北京服务”金字招牌。广泛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和成效宣传,组织系列政策宣传培训解读,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北京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树立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统筹谋划、高位调度、强力推进。加强市、区协同联动,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夯实主体责任,强化主动担当,真抓实干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基层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先行先试,下更大力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始终保持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的强劲态势。

  (二)强化改革推进机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形成、改革推进、督导落实、监测评价、改革激励等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各区各部门责任,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改革执行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队伍建设,研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表彰制度,广泛凝聚改革正能量,形成推进改革强大合力。

  (三)完善多元参与共商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委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沟通、督导、协商和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发挥市人大立法引领保障和监督推动作用,发挥市政协“优化营商环境直通车”等渠道作用,广泛收集企业群众诉求和问题,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整理形成改革任务清单。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工商联社会监督员、政务服务“体验员”、第三方机构、媒体等作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监督。

  (四)构建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标国际规则,结合本市实际,针对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外部因素和条件,设计能够综合反映本市营商环境水平的评价指标,构建具有北京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数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监测分析和评价考核,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溯源分析和整改提升,强化评价结果科学应用,使其成为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风向标、指挥棒。

  (五)加强数字化建设支撑。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全力打造一支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数据资源管理队伍。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共评、共治,加快推进“数字营商”平台建设,促进各类系统平台数据联通、功能优化。完善与营商环境改革相适应的信息化项目审批和建设机制,通过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等方式,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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