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推出“证照并销”一件事,实现经营主体“一表”即销

来源: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更新时间:2024/4/21      浏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有效防止因经营主体忽视或遗忘注销许可证照,而被相关行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风险,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从实际出发,创新推出了经营主体“证照并销”一件事服务,率先实现营业执照注销“一件事”向经营主体“证照并销”整件事迭代升级,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一套材料一表单、联审联办一路清”,有效降低经营主体退出成本,畅通退出渠道,提升经营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事项集成一窗受理。对近5年来的高频许可事项注销情况进行梳理,通过内部数据共享和联动,将食药械、农业、交通、畜牧、文化、卫健、林业、水利、人社等领域19个事项进行集成汇总,全部纳入多许可证同步注销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证照并销”覆盖范围。同时,设置“证照并销”综合受理窗口,将营业执照注销申请与许可证注销申请集成至一个窗口,把证照注销业务由“至少跑两次”变为“最多跑一次”。

材料精简一表申请。按“能减必减,能合必合”的原则,对纳入“证照并销”范围的事项,进行全面细化整理,对每个事项的办理情形、所需材料和表单等内容压缩整理,将多个事项的注销申请表单整合为一张综合注销信息采集表,实行“一表采集、一单申请”,打破原有 “分事项办理、分次序办理” 的事项边界,实现了“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次办好”,办事效率提升80%以上,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跑腿次数。

数据共享一次提醒。依托“临沂协同办公”平台,畅通数据共享渠道,综合受理窗口在接到申请人注销营业执照公示时,将该企业信息立即发送相关科室或部门,同步查询许可证办理和注销情况,一次提醒申请人一并注销所有证照,从而有效解决了经营主体忽视或遗忘注销许可证的问题。

联审联办一并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公示期满后,由综合受理工作人员负责提醒申请人,申请人可向综合窗口受理一次提出注销申请。申请人提交注销信息采集表后,由一窗受理负责人立即召集相关后台审批人员联合办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依法公示注销决定,实现经营主体证照注销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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