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莫让经营主体倍增成虚增

来源:河南日报      更新时间:2024/6/5      浏览:

近日,央广网记者调查发现,湖北孝感、山西大同的多个县市在“市场主体倍增”行动中存在虚增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其中,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他的名下曾注册过20个工商营业执照,一方面可以完成上级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也能为村里发展其他产业做准备。另外,大同市灵丘县东河南镇小寨村村干部称,他名下注册了7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些生意实际也都没开展,都是镇里让注册的,今年上级已经没有再布置类似任务了。

  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能快速感知市场温度和变化,经营主体的数据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着营商环境和市场活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拖不得、等不得,但也急不得。一个地方经营主体增长当然是好事,表明这里营商环境好,老百姓创业创新劲头足,经济发展有活力,但前提是真实的发展,而非形式上的数字倍增。

  虚增经营主体换不来地方经济的真繁荣。为了短时间内达到任务指标,虚假注册犹如“饮鸩止渴”,会给当地的营商环境、政府行政水平带来大量负面评价。

  一些地方无视经济发展、产业培育的内在规律,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机械分解指标,强行摊派任务,导致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这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地方官员追求政绩并没有错,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就是最大的政绩,但如果仅是为了完成任务避免来日提拔升迁受到影响,只做“纸面上的文章”,就是走到了拼经济促发展的反面。

  该事件中,对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也应进行反思。一个地方的资源禀赋如何,适合发展什么样的产业,各种要素条件如何等等,需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助力产业发展、促进市场繁荣的政策措施。设置任何绩效指标都要有科学依据,绩效考核体系运用得当,会给基层干部增加工作动力,若急于求成,设置的目标超过了当地正常的发展态势,实际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虚增经营主体事件虽是个案但值得所有地方防范警惕。让经营主体倍增,最终要依靠优良的营商环境。只有尊重市场规律,为经营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吸引投资者,让创新创业活力涌现,助力高质量发展。(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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