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继6月份公布首批营商环境监测站名单之后,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发布了第二批营商环境监测站名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并作出了新的部署。为持续推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托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与企业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了第二批营商环境监测站的遴选工作,根据《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营商环境监测站(点)设立和管理办法》,经申报审核,确定黑龙江省北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河南省方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河北省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会、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等20家单位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
营商环境监测站点网络体系建设,是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将持续组织申报与遴选,推进更多单位纳入营商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商环境建设成就及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政府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营商环境监测站还设置了营商环境监测热线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及时收集和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诉求,“营商环境监测服务平台”(www.chbeo.org.cn)和“中国营商环境监测”微信公众号均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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