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4/9/9      浏览:

年初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拳纠治影响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黑山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原院长刘伟滥用职权乱作为问题。2017年9月,刘伟为帮助朋友向某公司索要工程欠款,在明知自己无权受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情况下,授意其朋友以劳资纠纷名义到黑山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后经刘伟仲裁调解,该公司偿还其朋友工程款4.7万元。同时,刘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刘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6月,刘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凌海市双羊镇副镇长郝庆明在群众诉求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郝庆明帮助土地承包户协调处理高速扩建破坏地上物事宜时,未到现场查看了解地上物损失的数量和范围,仅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就将此事搁置。其间,承包户多次要求其帮助解决补偿事宜,郝庆明均未认真对待且让诉求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致使越级访发生,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郝庆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锦州经开区天桥街道白马石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万红军出具虚假证明乱作为问题。2018年6月,万红军在动迁评估工作中接受请托,在未到现场核实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以居委会名义为他人出具树木损毁证明,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9万余元。同时,万红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万红军被开除党籍,依程序罢免其居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松懈须臾就有可能纠而复生、反弹回潮。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有的滥用职权乱作为,有的工作不负责、漠视群众利益,有的接受请托乱作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作风顽疾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很突出,既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又伤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工作中担当尽责,以实际行动示范表率、引领新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聚焦地区、领域突出问题,靶向施策,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同组织、信访、督考、数据等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要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要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又要善于从腐败案件中深挖作风问题及其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和作风建设盲点,通过以案促改深化系统治理。同时,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领域“小切口”专项整治和纪检监察干部“包百乡进千村”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地见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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