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问题与优化路径

来源:《探求》2024第4期      更新时间:2024/9/24      浏览:

摘要

数字经济已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主引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改变传统产业模式,对营商环境提出诸多新的要求。而传统营商环境优化空间逐渐缩小,构建数字营商环境成为新的着力点。广州在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方面有成效,也有短板与挑战,应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数字营商环境创新建构,以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为重点,持续夯实数字新基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为契机,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与传统的营商环境相对应,数字营商环境成为广泛关注的议题。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首次提出并强调,要“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能”。国家“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利企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鸿沟加速弥合,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等要求,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可以说,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完善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活力的着力点。地方政府应如何因地制宜地建设数字营商环境,提高数字营商环境建设效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共性课题。本研究通过对广州数字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数字营商环境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视角,有利于电子治理理论的完善与深化。

一、数字营商环境的理论分析与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代表数字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总和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引发各界关注。数字营商环境是涉及数字经济社会诸多领域改革的系统工程,精准定位治理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的核心定义。

(一)数字营商环境的内涵及特征

近年来,数字作为生产力,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倒逼着政府必须提升数字治理的能力。数字营商环境是数字时代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数字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通过数字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有助于全面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

早在2017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率先定义“数字营商”。2018年世界银行提出“数字营商指标”,它立足数字平台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从多方面提出需要适应性的政策和法规。总体来说,数字营商环境是指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现代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传统营商环境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以数字化发展持续促进各市场主体有效协作的重要方式。数字营商环境具有基础设施数智化、政务服务在线化、数据营运无界化以及平台信息交互化的特点,是数字经济有机组成部分,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与实体经济融合,带动数字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进而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因此,亟需加快搭建适应数字经济的“游戏规则”。世界银行、国际电信联盟、联合国等六个国际组织在开展各类评价时,均将数字营商环境相关指标纳入评价框架。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12月提出的全球数字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含5个一级指标:一是包含普遍接入、智慧物流设施、电子支付设施数字支撑体系;二是包含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的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三是包含数字经济业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便利度的数字市场准入;四是包含平台企业责任、商户权利与责任、数字消费者保护的数字市场规则;五是包含数字创新生态、数字素养与技能、知识产权保护的数字创新环境。该评价体系也是数字营商环境建设的着力点。

(二)广州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意义重大

数字化是实现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重要方式,是不断优化我国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正处于由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演进的过渡时期,提高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是顺应全球数字技术变革大势的时代之需。数字营商环境作为数字政府与营商环境的融合体,能够有效应对物理空间—社会空间—数字空间的交互影响,具有突破时空限制、实现精准管理、提升办事效率、促进公平公正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我国商事制度与国际标准的合理有效衔接,是新发展阶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话语和实践指南。通过数字赋能改善营商环境已经日益深入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高数字营商环境水平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各地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政府效能、优化企业环境,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创新发展,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这些努力旨在营造更加高效、便捷、透明、公平的数字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经济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前进。

《广州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设“出新出彩的中心型世界城市”的总体愿景。面向2049,广州将致力建成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心。数字经济驱动下,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必然,数字经济在维护产业链稳定、增强产业链韧性中大有可为。因此,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数字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和实现广州面向2049战略规划的着力点。《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提出“广州要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锚定“数产融合的全球标杆城市”。2023年广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经达到13%。预计到2025年,广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超过15%。在拼数字经济成为各地重点,营商环境建设更呈群“城”逐鹿之势的背景下,打造优质的数字营商环境正在成为当前各地推进数字化升级、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未来城市竞争力的“全新考卷”。广州如何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增强城市竞争力,实现广州面向2049战略规划,不仅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也是城市发展的一次自我革命和改革创新。

二、广州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的成效

近年来,广州对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战略部署,出台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具体政策举措。广州营商环境改革主线由1.0版本的“简政放权”,到6.0版本的“宜商兴业”,营商环境改革完成了最基础的硬性制度迭代,改革不断实现纵深推进,充分激活了市场主体的社会创造力。

(一)积极探索创新数字新规则

自2021年起,广州先后出台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安全、数字经济发展等规定,在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职能数据清单编制、公共数据运营产品开发、数据交易场所建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6月颁布实施《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国内出台的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2023年11月印发《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数据条例》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首个公共数据产品“企业经营指数”于2023年5月完成交易,在国内超大城市中率先设立数字安全运营中心,有效提升全市数字安全防护整体水平。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成功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50项创新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2023年12月末,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340万户。

(二)对标世行BEE指标,数字赋能营商环境成效明显

广州按照世界银行新版宜商环境评估体系“BEE”,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中观和微观环境,围绕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需求,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赋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以此来提升营商环境的数字化水平。一是数字助力全过程减负。打造“穗好办@企”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优化“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措施,向企业提供更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精准监管。全面推进数字化市场监管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的智慧监管新机制,对数字经济新兴产业运用数字监管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数字赋能司法系统建设,在智慧法务便捷化、微法务精准化上下功夫,智慧应用不断涌现,提升数字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水平。

(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一是围绕数字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维度,布局先进算力基础设施。全市在用数据中心共70个,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是我国唯一入选全球最具应用影响力超算中心。二是5G、6G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持领先优势。建成华南唯一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5G基站建设持续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南沙新区打造全国首个创新型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全球溯源中心,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基础建设提供标准化、工具化、集成式的创新。四是建设广州城市大数据平台,目前已汇聚数据资源超400亿条,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流通枢纽。

(四)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

一是出台《若干措施》,推动五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在全国首创以“四化”平台诊断+治疗“全科医院”模式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二是注重培育新型数字产业,特别是推动基础平台、关键芯片、智能终端等数字产业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细分领域形成了数量可观的“单打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注“长尾”市场的企业,并深度渗透、嵌入、融合到传统行业发展当中,形成独具广州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三是数字服务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直播电商之都”成为城市新品牌,动漫业总产值超300亿元,约占全国产值1/5。

三、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广州数字营商环境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迭代出现,数字营商环境面对的短板与挑战更显突出,如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市场环境、人才要素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

(一)数字新基建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仍需加强

数字时代,新型算力中心等“新基建”,以及软件信息产业、集成电路产业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必要物质基础和关键支撑。近几年,广州加大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力支撑了广州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是新基建在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还存在短板,仍需加强。一方面,新基建是构建智慧未来的底座,包含领域多,有大数据中心、充电桩、5G通信建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每一个领域的建设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目前投资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其他资本投入还在探索中。各区都在争相建设新基建,但是由于各区的财力有差异,造成广州各区新基建建设进度不一,无法在全市形成整体统一的数字基础设施,也就实现不了数字营商环境需要的万物互联、海量数据互通的数字支撑体系。此外,各级政府在申报和建设数字基础设施项目中,缺乏整体规划和集约化,协同性不足,容易导致多头申报、重复建设。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利用。另一方面,政府系统缺乏高端数字人才也影响了数字基础设施效能的发挥,专业的数字素养人才缺乏导致不能充分利用数字基础设施中的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和决策,影响了数字营商环境水平的提高,降低了数字基础设施的价值化发挥水平。

(二)政务服务大模型应用不足,数字政府赋能有待提升

一是政务服务领域大模型应用探索不足。大模型在政务领域的应用探索已较为普遍,包括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在内的18个国家或地区已将大模型应用在政府事务管理中。国内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已出台政策推动政务领域大模型应用落地。如北京在《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中提出了推动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率先试点应用,也发布了政务服务大模型场景需求。目前,广州还没出台类似政策。另外,由于部分单位对政务数据共享的目标定位不高,以服务场景、业务需求为导向的共享做得不够,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深化赋能运用不深,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开拓性和创新性举措不多。

二是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不足。一方面,虽然广州已经建立广州城市大数据中心,但该数据中心的数据只是广州市区级层面的数据,没有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国税以及央企的数据。广州的数据与省部央企的数据融合进度缓慢,限制了创新业务的开展。比如政府部门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由于没有归集企业月度用电信息,无法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从而影响了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开展。此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也是公共数据开放障碍,行政部门经常以保密理由不肯开放数据,限制数据要素的流通以及价值的发挥。另一方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还在探索中,虽然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源头供给、数据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亟待解决,这也影响了公共数据的有效供给。

三是数据安全保护政策措施不完善。广州数字经济体量大、线条多且系统对稳定性要求高,数据安全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对政策规制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现有数据安全相关规范仍待完善或细化,目前的《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并没有设专章对数据安全进行规定,数据安全相关配套政策及合规指引也尚未出台,在制度设计、标准评估、边界设定上都缺乏明确规定。另外,数据安全投入不足,广州数字经济项目立项审批未明确要求数据安全投资在项目中的占比,导致加大数据安全投入一直无法真正落地。

(三)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和产业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隐性壁垒阻碍市场主体业务拓展。例如,企业反映在项目申报和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准申不准干”的隐形歧视问题,民企需要联合或挂靠国企央企才能得到甲方信任、顺利中标,单独投标则成功率很低。如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政府部门往往倾向于央企、国企承担施工任务。

二是数字监管制度亟待优化。数字经济具有跨界扩张、跨地域甚至全球经营特性,企业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竞争行为发生地等彼此分离,不少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无法对接现有的监管体系,甚至找不到明确的监管主体。在社交媒体、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一些头部超大型企业掌握的数据资源规模和价值甚至已经超过政府监管部门,存在形成数据市场“法外之地”的隐患。此外对线上消费者保护、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提供商的规制和监管未形成实体性规则与程序性规则的有机统一。数据跨境流动中还缺乏针对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数据传输本地化的探索也不足,从而阻碍数据跨境流动,也就影响了互联网跨国企业的培育和聚集。

三是数字经济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问题新挑战。由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风险隐患叠加,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性较强、争议事实纷繁复杂,司法审判能力有待提高、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如数字版权的盗版、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的挑战等问题。

四是企业对融入数字生态既渴望又担忧。大多中小企业仅仅关注平台的流量带动能力,对转型认识不足;企业决策者担心数据上云后被云服务提供商“偷窥”利用或遭到泄露,上云信心不足;政府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人才等内在要素的培育力度不够,政策激励不足。

(四)全民“数养”有待提升,数字人才匮乏问题突出

一是领导干部“数”的本领不强。领导干部是政府履职的具体承担者,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领导干部具备高水平的数字素养。广州领导干部中缺乏高端数字人才、复合型人才,普遍存在数字化知识技能以及运用大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欠缺。政务服务人员的数字技术学习、应用、创新能力欠缺,数字技术专业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缺口较大。现有政务服务人员的数字技术培训尚未实现常态化,日常城市政务服务工作中的技术运维服务过度依赖第三方数字技术服务机构。

二是市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还需提高。市民数字意识不强、数字技能还不高、数字鸿沟较大,以及不同社会群体在获取、处理、创造数字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差距较大,不能较好地接受、运用和适应城市数字化政务服务场景。

三是数字产业人才供给率有待提升。对于数字产业正在不断催生的新职业新需求,对应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明显滞后,强调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但教育水平及内部生源结构与数字经济对于劳动力教育水平的需求不匹配问题尚未解决。产业链、数据链与人才链彼此相对脱节,数字人才供给速度跟不上市场的庞大需求。而企业对于应用型人才“知识再教育、技能再拓展”的投入力度也不足。

四、广州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优化路径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广州要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推动数字营商环境的良性构建,要以国际化视野和前瞻性布局、一体推进全面升级数字营商环境,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路径。

(一)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数字营商环境创新建构

数字营商环境创新架构必须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所亟需的政策制度创新,探索新兴数字产业的数据治理,打造数字经济政策高地,为推动更高标准示范提供广州智慧与广州方案。

一是为实现数字产业“高级度”提供新制度基础。广州在达到三万亿高能级经济总量的新阶段之后,数字产业结构已初步完成结构性升级,内部高技术度、高复杂度和高集成度升级明显,数字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产业加快发展。未来,推进广州数字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必须高度重视高端要素赋能,如数据要素、人才要素、品牌要素等。高端要素对政策制度的需求更显性,亟需政策制度创新。建议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等。如北京率先开展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打造数据要素政策高地。

二是为推动更高标准“示范度”提供广州方案。第一,广州要积极探索新兴数字产业治理。随着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物联网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快速发展,亟需探索前瞻性治理。如上海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制度创新和治理,建设“跨境数字新型关口”,制定《上海数据条例》浦东专章,研究起草《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加速发展,产业数据安全治理需求凸现,作为汽车第一城的广州应抓住机遇,在探索“车联网”数据治理中提供广州智慧和广州方案。第二,广州要结合自身优势,通过率先在南沙自贸区开展数字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打造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示范区和制度开放新高地,为大湾区内数字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准备,并为我国其他地区提供先行先试的样板。

(二)以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为重点,持续夯实数字新基建

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营商环境的支撑体系,是数据要素高度流通的基础,是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广州应加快构建一体化、集约化、协同化、价值化、绿色化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高市场的数据全量感知能力,为数字产业的发展赋能。

一是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应顺应广州自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要求,加强从市级层面统筹数字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绿色化和价值化建设,坚持“以建促用、建用结合”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着力推进5G-A、全光网络、智算中心等建设,加快数智时代生产力升级。通过打造万事万物互通互联、智能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支撑作用。如上海新一轮新基建《行动方案》紧抓智能算力、大模型、数据要素、区块链、机器人等技术发展趋势和绿色低碳节能要求,立足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强化技术引领、应用引导、统筹布局、开放合作。将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为“新网络、新算力、新数据、新设施、新终端”五个方面。

二是在复杂的数字化时代中,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数据全量感知能力,为市场主体赋能。这需要加快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向“新基建”融合基础设施转变,实现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要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支付等传统数字设施建设,提升覆盖率,降低使用成本,为数字企业经营提供全面支撑,支持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三)以抢抓大模型发展机遇为抓手,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数字营商环境是数字时代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建设数字政府为抓手,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大模型在政府服务的应用,聚焦企业诉求,不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通过数字赋能力争实现营商环境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加大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增值利用,推进数字营商环境的建设。

一是抢抓大模型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大模型在政府服务的应用。政府机构需要强化前瞻部署,主动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战略、业务、组织、风险多个层面对大模型技术形成充分认知,加快探索适合广州的政务大模型开发和应用可行路径,加速政府治理现代化,赋能数字营商环境的建设。

二是聚焦企业诉求,不断拓展丰富应用场景。围绕企业准入、准营和退出全链条,全面构建完善高效便捷、公平普惠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创新政策、服务、资金等直达企业的各类应用场景,实现数字赋能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比如,浙江以多跨场景应用为重要抓手,推动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建设“一指减负”“企明星”“亲清在线”应用场景,着力提升企业体验感获得感,将“由内而外”的传统服务模式转变成“由外而内”的需求发现模式,切实提高营商环境的治理水平。

三是通过数字赋能力争实现营商环境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一方面,政府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逐步建立关于企业及社会等需求端核心需求的动态智能监测评估及反馈机制,从需求端出发,及时对现有政策进行动态修正,提高政策匹配度和适应性,使政策响应更加及时有效。另一方面,企业端通过数字赋能,帮助企业建立智能化要素对接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对接,使各类要素能够快速有效地流通,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数据开放共享可通过用好“增量”来激活“存量”。立足越用越好、越用越多,重点利用应用中不断收集和形成的实时数据,反馈到数字平台开发建设和应用开发迭代升级,进一步推动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和增值。可借鉴北京的“公共数据专区”概念,以公共专区为抓手,为特定领域或区域创建专门的数据开放平台,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推动数据应用和创新,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五是完善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加强对《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规范各部门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行为,及时对危害到数据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置。明确要求数据安全投资在数字经济项目中的占比,统筹优化资源资金配置,形成企业投资建设为主体、政府专项政策支持的建设投入机制。

(四)以激发数据要素价值为要义,打造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的数字市场环境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数据要素可信流通,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可从优化准入环境、健全数字竞争规则、加强对数字市场监管、提升数字生态的赋能和创新能力四方面发力。

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健全市场准入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问题,组织对数字经济领域民营企业的专题调研,摸清企业碰到的各类准入门槛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数字经济领域大力开展政企协商和涉企决策出台前的双向交流。发挥应用场景驱动作用,建立应用场景开放机制;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通过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其规模化应用。

二是健全数字竞争规则。首先要与时俱进立法修法,不断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为执法机关及时提供执法指引和法律依据;同时给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供规则指引,建立健全平台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完善算法监管,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能力,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平台型企业、数据市场主体和个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全域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对数字市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数字市场的监管,防范和打击数字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数字经济的公平和公正。针对市场环境中的业务准入、市场竞争、服务质量以及安全保障等监管环节进行数字赋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数字时代不断催生数字经济中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剧了监管难度,可以通过打造丰富的数字化监管工具箱来解决问题。例如可通过运用监管沙盒为数字产业监管提供相对包容的空间与弹性的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执法中的应用,以实现智能合约的自动化执行和监管。

四是提升数字生态的赋能和创新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和落地,积极推进企业与数字平台的对接,宣传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产出效果,实施财税政策引导企业借助平台上云用数。借助平台创新商业模式能力,创新场景应用,以场景应用带动产业融合发展。

(五)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为契机,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数字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素,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为契机,引培并举,打造人才高地,构建高效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提升领导干部“数”的本领,扎实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培养数字公民,全面夯实数字经济人才支撑。

一是引培并举,打造人才高地。依托广州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势,引进一批领军数字人才和团队。为数字人才发展提供宽容的创新创业环境、舒心的生活居住环境,让人才“流量”变“留量”。全面提升企业家“数商”,鼓励企业建立数字人才内部选拔培养、人才开发投入体系。出台数字经济人才专项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度吸引力。鼓励高校在优化学科专业设置中提高人才培养的匹配度,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精准对接。

二是构建高效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提升领导干部“数”的本领。在新时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中,应把提高干部队伍数字素养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要增强领导干部数字化意识,加强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培训。加快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和组织体系建设,广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应构建起全员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

三是扎实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培养数字公民。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围绕供给丰富优质数字资源,构建终身数字学习体系,深入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推动数字经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市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五、结语

广州在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要抢抓全球供应链中心建设机遇,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与构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关键措施,让城市更具全球竞争力与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从中央近年来的战略部署看,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新能源革命等领域所蕴含的发展机遇已经成为共识。可见,数字经济是最重要的着力点之一。营商环境是一场全球竞争,要竞速数字经济新赛道,抢攻经济发展新高地,最核心是打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是广州“十四五”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是为中国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提供“广州样本”,是广州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面对着一系列新挑战,当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的广州需根据自身实际找准定位,抓住先机,充分利用南沙自贸区的优势,依托较为良好的产业基础条件,在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数字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和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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