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一把手”高位推动,构建全方位改革推进机制。推动设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调度,亲自统筹研究、部署推进、督办落实,分管市领导牵头分管领域改革和协调调度,组建工作专班举全市之力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勇当营商环境改革“排头兵”。在迭代实施6个版本、1271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基础上,去年底出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意见,夯实“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三大基础,以更优的框架体系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是紧盯经营主体高频需求,打造暖心高效的政务环境。以“三个一”改革突破为牵引,在餐饮、超市等行业推行“一业一证”,并率先探索“一业一证”DIY定制化服务,允许企业菜单式自主选择所需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型活动“一件事”入选国务院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案例;率先提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和数字化监管,相关改革做法被国务院在全国推广。
四是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积极构建全方位服务企业体系。强化普惠服务,设立“12345”企业服务热线,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功能,集成服务与政策支持。强化精准服务,将企业“服务包”作为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和政企沟通的主要渠道,及时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五是打造“京通”“京策”“京办”三平台,推进数字化技术与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强化数字赋能,搭建“京通”网上办事门户、“京策”政策咨询门户、“京办”政务办公门户三大服务平台,打造统一服务入口。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全程网办”,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连续三年全国领先。
六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成立京津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组,实现三地203项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165项从业资质资格跨区域互认,“京津冀+雄安”234项事项实现“区域通办”,进一步推动三地营商环境从协议协作进入到融合落实的新阶段。
七是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制定北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在全市三个100重点工程中增加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发布反垄断合规指引,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常态化政企交流沟通机制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占比近80%,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