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大变局之二|招商主体:谁来招?

来源:招商洞察      更新时间:2024/8/3      浏览:

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行政法规均对构建统一大市场,清理“小政策”和“税收洼地”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提出史上最严格的要求,地方招商引资政策和制度将迎来重大变化。

1.政企联合招商。地方政府采取政企协同形式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推动产业链链长制,确定产业包抓部门和链主企业共同开展招商引资。

比如,青岛开发区和中电光谷、海尔集团等,建立联合招商小组,共同筹划研究项目,赴外地开展定向性主题招商。还有湖北鄂州与顺丰合资建设机场与空港新城,在全国范围与中航通飞联手打造通航小镇等。

2.社会化招商。依托企业主体、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通过聘请招商顾问、遴选招商人员、组建招商小分队等方式开展招商活动。

比如,哈尔滨新区产业招商联盟是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倡导成立的开放型社会化招商组织,目前已有123家联盟成员单位,受聘投资顾问24人,近三年来哈尔滨新区依托该联盟开展社会化招商,年均招商引资额超千亿元,先后引入7个世界500强企业和9个超百亿元项目。

3.以商招商。依托企业、商会联盟、行业协会等主体开展招商引资。

比如,石家庄创新出台《主导产业项目引进奖励实施细则》,以悬赏方式推进“以商招商”,对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引荐人,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给予3‰的奖励,相关县区也出台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荐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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