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实施“交通执法路长制”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方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4/11/12      浏览:

为加快交通行政执法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率先在全省探索实施了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主要内容的“交通执法路长制”工作模式,成效显著。2024年11月,“交通执法路长制工作法”作为河南省唯一一个执法质效提升方面案例入选交通运输部典型案例。

一、背景介绍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行的是部位负责制,即某个执法部位负责某个区域的执法工作,该部位负责人对某个区域的执法工作负责。该机制最大的弊端就是负责人之外的其他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影响和制约了交通运输执法效果。为充分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参照“河长制”等经验做法,方城县交通运输局探索实施了“交通执法路长制工作法”,通过定人定责的办法,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管理效果。

二、主要做法

1、摸清底子,压实责任。在认真分析方城全域境内的路网分布和路容路况的基础上,参照公路等级划分,组织专班精心制作修编了《方城县交通执法路长制图集》,明确了全县每条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的交通执法路长,以“全路实名”“全长有责”为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对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执法工作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并以电子地图标注、表格统计的形式予以公示。

2、宣传政策,营造氛围。在全县长达1136公里的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上设置了142块路政法规宣传牌、220块护路公约宣传牌。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各“路长”采取散发传单、播放录音、悬挂横幅等方法重点开展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沿线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3、强化监管,送法上门。每位“路长”负责各自辖区路段的普法宣传工作,带队深入路段源头企业实地走访,向企业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利用“四级联网”对企业运输车辆信息进行查询,提醒其按时对车辆营运证进行年审等,防止出现违规事项。在对企业实施监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在每月的1至26日企业宁静生产日期间,严禁进入企业检查。经允许的检查必须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

4、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通过每周五固定学习,每月一训、每季一评的日常学习以及队伍轮训、执法案卷评查、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推进执法人员对综合执法业务知识的全面掌握,提升一线办案人员执法能力水平。

5、督查整改,形成机制。实行“周调度、月考核”制度,每周由带班领导随机到各辖区检查“交通执法路长制”的具体实施成效,查看路域环境、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车辆、客运车辆、非法驾校等治理情况,并对路长进行现场提问,内容包括辖区路段的基本情况、近期治理成效等,提升各“路长”履职的积极性。

6、落实政策,轻微免罚。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引导为主,免于处罚,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发展,全力打造“柔性”执法新模式。

7、定期回访,消除隐患。对立案查处并结案的案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案件处理满意度调查,在回访的同时,对当事人进行问题解答,致力于及时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负面舆情发生,提升执法满意度。

三、取得成效

1、群众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执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规定宣传栏、散发传单、送法上门等宣传手段,有效提升了公路沿线群众及道路运输从业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尊法守法意识。

2、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综合考虑企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内容,通过责令改正、行政指导、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3、执法规范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会及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规范执法效果,全年办理的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经验启示

通过实施“交通执法路长制工作法”,将压力传导至全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避免失职被追责。该工作法是适应交通运输执法发展的机制,应予长期坚持。“交通执法路长制工作法”实施以来,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运输管理效果持续提升。

强化使命勇担当,护好公路再出发。下一步,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探索完善“交通执法路长制”,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工作理念,把宣传教育、服务指引、告诫监管等手段运用到交通执法工作中,真正使教育、服务和执法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打造方城交通“柔性”执法新模式,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推动“交通执法路长制”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路长制、路长治”的执法管理目标,全面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作者:牛永超,单位:方城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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