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微改革”事项加快落实,河南省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专项信用报告,用“一纸信用报告”代替“一摞无违法违规证明”。
无违法违规证明是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需提供的要件,用以证明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市场主体此前在办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时,由于涉及行业部门众多,需要提供多个网站的查询截图,程序繁琐复杂。
近3个月以来,已有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筑物工程施工、安全监测和白蚁防治项目、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拦河坝及防渗工程施工、数字孪生及测雨雷达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平顶山市示范区凤鸣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等6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相关主体使用了专项信用报告,涉及投资额15.58亿元。
专项信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广应用改革,不但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孤岛”,还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下一步,平顶山市将积极拓展专项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推动专项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也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使用专项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