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的“加减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      更新时间:2025/1/15      浏览:

优化营商环境,应从何处破题?解决经营主体的烦心事,是很好的切入点。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的项目清单累计达3952项,按照这3项清单办理的减罚免罚案件超过21万件。

这组数字背后指向的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曾有一段时间,部分地方行政检查“烦企”问题突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时有发生。2024年,在司法部发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有企业反映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其中最多的是2021年迎接检查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如此“车轮战”式登门检查,让企业苦不堪言。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新年伊始,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会带来诸多效益。对企业来说,卸下重担,经营预期稳了,能把更多精力投到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服务提升等关键处,提升市场竞争力。对相关部门而言,借助科学监管,能有效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推动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位又不越界,还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比如,浙江运用数字技术实施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以企业“无感”的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和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又如,海南实施“预约制”管理,统筹监测涉企检查、调研等活动,赋予企业拒绝不合理调研的权利。近日,上海出台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合并一次进行。

不过,相关部门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讲得明白,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突出违法行为,还是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至于如何在服务企业上“有求必应”,考验着各地的治理水平。以备受关注的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为例,需要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社会资源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同时,还要着力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鼓励企业专注于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

说到底,检查只是手段,帮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目的。2024年,我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稳中有升,登记在册经营主体1.89亿户,比2023年底增长3.1%。未来,在“加”与“减”的实践中,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广大经营主体发展将更安心更舒心。(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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